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黃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祁門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黃〔2002〕26號),設定祁門縣交通局。縣交通局是主管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的縣政府組成部門。職能調整
(一)劃入的職能根據皖政辦〔2002〕58號檔案精神,本縣轄區內汽車出入境運輸的管理職能劃入。
(二)轉變的職能
進一步加強行業管理和巨觀調控職能,工作重點轉移到統籌規劃、執行政策、信息引導、法規監督和協調服務等方面。
l、強化交通發展規劃擬定和實施工作;加強交通法制建設;進一步加強交通建設質量監督,內河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和運政、航運、運價、規費的管理。
2、按照“統籌規劃、條塊結合、分級負責、聯合建設和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管理轄區內縣鄉道路。
3、實行政企分開,與所屬企業脫鉤,縣交通局不再管理企業及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4、交通行業有關培訓、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交通運輸價格的預測調查等事務性工作,移交有關社會培訓機構和中介機構。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縣交通局的主要職責是:l、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根據我縣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研究擬定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規定辦法並監督執行。
2、根據國家、省、市和我縣交通發展的總體布局,擬定全縣公路、水路、交通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3、負責全縣道路旅客運輸(含公共汽車旅客運輸)、貨物運輸、搬運裝卸、運輸服務和車輛維修的行業管理;負責全縣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維護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物質運輸、節假日旅遊高峰運輸進行調控。
4、負責全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管理和規費稽查徵收的收支管理,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組織重點交通工程建設的實施;負責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交通工程定額造價管理。
5、負責全縣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監督。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救助打撈工作;實施渡口設施建設本局的行業管理。
6、負責全縣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駕駛員培訓工作和營業性客貨運輸場(站)的行業管理;負責機動車技術管理及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的行業管理。
7、組織實施交通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組織本縣交通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8、負責全縣出租汽車行業管理,編制上報計程車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監督並執行有關計程車管理規定,配合公安部門管理計程車客運治安和交通安全,會同公安、建設部門設定計程車站、場和停靠點;負責計程車專用票證的發放管理,對計程車經營活動進行指導、協調、服務;對計程車經營行為和文明服務進行監督檢查,受理乘客對計程車經營者和計程車經營者對運政管理機構的投訴。
9、負責全縣交通體制改革和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10、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1l、負責全縣公路、水路通行環境和通行條件的管理;在遇到防洪抗旱、搶險救災、軍事行動等緊急和其它特殊運輸任務時,發布調度運輸工具的命令。
12、負責全縣交通戰備工作。
13、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交通局設四個職能股室。(一)辦公室
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組織重要會議並負責會議報告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文秘、政務信息、調研、督查、督辦、檔案、信訪、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作;組織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和人民建議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和局機關後勤保障及行政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局黨組日常工作;指導全縣交通系統思想政治工作;根據組織的安排負責交通系統黨建、團建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負責局直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局管幹部的考核;負責勞動工資管理和社會保險工作;負責交通系統職工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技師評定、技工等級考核、智力引進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創建和文明行業創建工作;負責老幹部及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協調局直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及普法工作;編制全縣交通行業發展規劃,擬定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立項審查;負責交通行業綜合統計、經濟和科技信息工作;貫徹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及交通規費徵收政策;負責直屬單井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籌集管理交通建設資金;負責交通系統與財政、稅收、信貸、引資等協調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二)交通運輸管理股
負責全縣公路、水路客貨運輸市場調查,負責全縣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的培育與管理,維護全縣公路、水路運輸行業平等競爭秩序,負責水上交通行業安全管理;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五一、春節運輸及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軍事行動等緊急運輸任務的完成;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汽車維修市場、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汽車駕駛學校、駕駛員培訓和營業性客貨運輸站(場)、搬運裝卸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運輸質量管理、節能工作;負責運政、路政、航政管理工作;協助做好交通行業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監督、檢查交通經濟政策和行業法規的實施;指導交通行業經濟體制改革、結構調整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的年度目標責任書的簽訂與考核工作。
(三)公路建設股
負責交通建設綜合工作,參與編制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負責許可權內基建項目的設計檔案審查,監督協調項目實施;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推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契約管理制;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和工程定額管理。負責編制全縣縣鄉道路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縣鄉道路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的管理人環保綠化工作。
(四)縣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全縣交通戰備有關規劃、計畫的制定及管理工作;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部隊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的交通保障;戰時組織全縣運力動員、運力徵用和交通保障工作;上級國防交通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