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明[安徽黃山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長]

張文明[安徽黃山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長]

張文明,男,漢族,山東肥城人,1958年3月出生,1976年3月參加工作,1978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黨政專業畢業。曾任黃山市委常委,副市長。 2015年12月29日,因涉嫌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2016年3月,提起公訴。

基本信息

履歷

張文明張文明
1976.03—1978.01徽州地區休寧縣岩前公社東亭村插隊

1978.01—1983.03徽州地區休寧縣茶葉機械廠工作

1983.03—1984.10徽州地區休寧縣汊口鄉財政所幹部

1984.10—1992.10徽州地區、黃山市休寧榆村鄉、梅林鄉黨委副書記、鄉長(其間:1986年9月—1988年7月在徽州地委黨校學習)

1992.10—1993.10黃山市屯溪區新潭鄉黨委書記(其間:1990年8月—1992年12月中央黨校函授學院黨政專業學習)

1993.10—1994.12黃山市屯溪區屯光鎮黨委書記

1994.12—1998.01黃山市屯溪區委常委、屯光鎮黨委書記(其間:1996年9月—1997年7月在省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8.01—1999.04黃山市祁門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1999.04—2000.01黃山市祁門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00.01—2000.11黃山市建委副主任,市容局局長

2000.11—2001.02黃山市祁門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

2001.02—2002.01黃山市祁門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2.01—2006.09黃山市祁門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6.09—2007.02黃山市委常委,祁門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7.02—2008.09黃山市委常委,祁門縣委書記

2008.09—2008.10黃山市委常委

2008.10至今任黃山市委常委,黃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分管工作

張文明率隊赴祁門縣調研扶貧開發工作張文明率隊赴祁門縣調研扶貧開發工作
負責信訪、交通、建設、規劃、房管房改、國土資源、城投、城市文明創建工作。
分管信訪局、交通局、公路局、建委、國土局、城市規劃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容局)、城投公司、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聯繫鐵路蕪湖車務段黃山綜合辦公室、省地質礦產局332地質隊、華東冶金地質勘查局屯溪地質調查所。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1月16日,據安徽省紀委訊息: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議決定,黃山市委常委、副市長張文明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5年3月11日,黃山市六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七次會議。會議決定免去張文明黃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立案偵查

2015年4月15日,經安徽省檢察院指定,宣城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黃山市委常委、副市長張文明(副廳級)立案偵查,並對其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開除黨籍

張文明張文明
2015年12月29日,經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對黃山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長張文明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文明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共同收受請託人財物;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
張文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文明開除黨籍處分;經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給予行政開除處分;張文明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提起公訴

據高檢網訊息:2016年3月,安徽省黃山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張文明(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宣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