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集資

(2)集資聯營。 (3)合夥經營。 (4)以資帶勞。

社會集資是指政府、團體或個人為興辦某種事業,通過財政和銀行信用以外的各種渠道,向社會有償籌集資金的活動。

社會集資的基本形式
(1)股份集資。股份公司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自有資金或擴充資金實力,用於發展生產、擴大經營。

(2)集資聯營。包括企業之間、地區之間、部門行業之間、城鄉之間的聯營,收益分配大多採取分紅制。

(3)合夥經營。城鄉居民個人之間共同出資,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合伙人既是企業的投資者,又是企業的經營者。

(4)以資帶勞。以出資入股作為進企業就業條件,是鄉鎮企業較普遍採用的方式。

(5)利用商業信用。以賒銷預付、補償貿易等商業信用形式籌集資金,以短缺產品換取交易對方的資金。

(6)直接借貸。借款人發行債券,約定還款期限和利息,到期還本付息,購買債券者不承擔企業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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