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社會工作被實踐證明是解決現代社會問題最有效果的良方之一,社會工作者(簡稱社工)常被稱為“社會醫師”。
分布特點
社工廣泛分布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減災救災、慈善事業、殘障康復、優撫安置、社區建設、婚姻家庭,以及醫療、公共衛生、學校教育、就業服務、司法矯正、青少年事務等行業和部門,具有跨部門、跨行業、跨所有制和高度分散的特點。
面臨問題
在中國,作為“社會醫師”的社工,人才隊伍建設也面臨種種待診治的“毛病”:
1,人員結構尚需調整。一些城市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專業化水平偏低,職業化水平不高。
2,政策制度需要完善。有關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建設、培養、引進、使用、激勵、考核與資格認證、從業規範、登記管理、繼續教育、評估監督等在內的一系列社會工作規章制度還沒有建立。
3,財政支持亟待增加。目前對社會工作財政支持力度不夠。社會工作從業人員收入水平低,缺少應有的社會保障。社會工作人才培訓設施建設、培訓教材征訂和培訓網路建設仍然薄弱,使一些受過專業教育的畢業生因待遇偏低、學習機會缺乏、作用得不到有效發揮而離開社會工作崗位。
解決措施
面對這些“頑疾”,“社會醫師”難以自醫,還需要政府部門以及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以求化解:
1,完善崗位設定。應有計畫、有步驟地推進民政系統社會工作崗位設定;按照社會服務機構的性質、規模和服務對象的數量、服務內容等,明確規定必須設定一定的社工崗位。
2,加強教育培訓。有關政府部門應實施社會工作人員素質提升工程,有計畫、分層次地加強社會工作人員的在職培訓,鼓勵社會工作人員參加各類社會化培訓和繼續教育。
3,培育民間組織。一是大力培育發展民辦公益性、慈善性社會團體、民辦社會服務機構,如養老院、助殘機構、青少年服務機構等。二是將一批可以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事業單位改造轉化為具有社會工作職能的公益性民間組織。三是加強對社會公益性民間組織的監督管理。
4,加強財政支持。將政府購買社會公益性民間組織服務,納入政府購買序列統一管理,推行招投標制度。同時建立政府資助社會工作的制度。
5,增強社區服務意識,加強社區服務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服務隊伍的素質,大力引進具有不同學科知識的專業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