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影響理論

社會影響是一種非常普遍的社會心理現象,是指由於社會壓力而發生的個人行為與態度朝社會占優勢的方向變化的過程。具體包括從眾、服從、社會助長與社會惰化、群體極化與群體思維等。

概述

一般來說,在他人的作用下,個體或多或少會產生這樣或那樣的變化。他人在場很可能對個體行為產生抑制作用,那些受助者本來是想感恩的,然而由於他人在場,他的這一行動便受到抑制。從這些受助者的個體特徵來說,他們的年齡還比較小,經歷的事情和場面也比較少,出生在比較貧苦的家庭是他們更傾向順應困難,聽天由命,這些個體特徵都使他們對他人在場反映強烈。
社會影響的另一現象便是從眾現象,或者每一個受助者都有感恩的心,然而沒有一個人率先打破沉默,於是所有的受助者都保持沉默,與群體保持一致,這也是個體在群體中的去個性化現象。這也可以用群體心理理論來解釋,一般來說群體會有自己的規範,而且群體會藉助規範的力量,對其成員心理形成一種群體壓力,使其成員與群體保持一致。

影響要素

你見到十年沒見的大學同學,你和他談起你們當年,在大學的趣事,你緊張嗎?大多數人會說,我不緊張,他又不是我的領導,我們又不是象政客一樣,談論的是國家大事,為什麼要緊張?那公司現在有一批優秀員工,準備提升為預備經理,需要你去給他們上企業文化課,而企業文化正是你負責的工作,你緊張嗎?有人估計會說有點緊張。那如果你好朋友的公司請你去,面對300人,來講講企業文化,你緊張嗎?我想大多數人會說一定緊張。
我們當中講話時是有壓力,那如何克服和看待這個壓力呢,心理學家拉塔納提出了社會影響理論。他說來自他人的社會影響,取決於三個方面的因素:他人的數量、重要性和接近性。他用光的作用來類比。光照在平面上,平面接收到的“光量”,不僅取決於開了多少燈,而且取決於燈泡的瓦數,以及它與平面的接近程度。個人所受來自他人的影響與他人的數量、他人的重要性以及他人與個體的接近性有關。
簡單地來說,周圍他人越多,對講師的影響越大。比如一個新演員在面對50個觀眾時要比他面對10個觀眾時更怯場。不過這裡有個矛盾,前面講的“從眾行為”時,阿希曾經發現隨著人數的增加,個體從眾水平下降的現象。而在這裡隨著人數的增加,社會影響卻增大呢?為此拉塔納認為,伴隨著影響人數增加,每個人的影響實際上在下降,第二個人的影響比第一個小,第N個人的影響小於第(N-1)個人的影響。因此是個人影響越來越小,而總體影響越來越大。
仍以照明為例,屋裡只有一盞燈亮著時,打開第二盞燈,我們可以感覺到增加了亮度。但當增加到15個左右時,我們就很難感覺到了。隨著燈數量的增加,每一個燈泡的影響,反而下降了。從這個道理上說,其實100了人的演講,和300個人的演講,對講師的壓力是類似的。我前面的文章也說過,講師上企業內訓,學員是一個組織,他們可以很容易地團結起來,因此講師的壓力是很大的。而上百人的大班,尤其是公開課,來的是不同單位的人,不大可能團結起來,挑戰講師,如果不滿,頂多自己走掉。也就是說,在你面對三兩個人講話時,你的壓力是很小的。你面對上百人講大課時,總體學員的壓力是增大了,但他們是分散的一盤散沙,講師的壓力也不見得大多少(講師此刻要有壓力,也是講師自己想像出來的)。而介於中間的人數,尤其是企業內訓,給講師最大的壓力。
第二個社會影響要素是他人的重要性,這取決於這個“他人”的地位、權力以及他人是否是專家。我記得03年底時,我在廣西給一家民營企業上課。學員乖乖地坐在座位上,我站在前面上課,老闆在旁邊踱方步。我偶爾講到某個觀點,老闆伸手打斷我說:郝老師,這個問題我來說說。於是接過話筒,開始發表他的觀點。等他說完了,再把話筒交給我說:郝老師,現在請你上課。我真是無話可說,壓力巨大。我說的如果和他說的一樣,那我的存在有什麼價值?萬一我說的和他的不一樣,我怎么可能活著回深圳?(玩笑)老闆是很要面子的。回來以後,我寫了一篇文章,題目是《培訓現場最大的殺手》,顯然是老闆。
建議老闆開個場就走,結束後來一起合影,不要在現場影響學員,影響講師。
第三個是他人的接近性。所謂接近性是指,他人在時間與空間上與個體的接近程度,與一個相隔20米的人相比,一個與我們面對面相處的人,對我們的影響更大。這個原理我在《授課方法的心理學原理之十:巧用學員的“神秘氣泡”》,已經提到過了,這裡不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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