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建構論

社會建構論是現代西方心理學中一種新的思想潮流。它反對經驗實證主義在解釋心理現象時所持有的反映論觀點,認為心理活動現象是社會建構的產物,主張知識是建構的,是處於特定文化歷史中的人們互動和協商的結果。

產生背景

馬克斯·韋伯 馬克斯·韋伯

社會建構論的早期形態是產生於20世紀20年代的知識社會學。文化人類學家迪爾凱姆、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社會心理學家米德等是它的早期代表。

知識社會學認為社會文化是知識生產的決定因素,其研究的重點在文化力量怎樣建構了知識和知識的類型。其中社會心理學家米德提出,人的認知是在日常的人際交往和群體互動中“建構”的,而不是人固有的。米德的觀點是心理學中的社會建構論形成的重要思想來源之一。

庫恩的範式論在社會建構論形成的過程中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1962年出版的《科學革命的結構》一書中,庫恩駁斥了實證主義的通過經驗證實而逐漸累積事實和發現的科學進步模式,認為科學發展的形態是範式的變更,即一個理論模型取代另一個模型的“範式革命”。庫恩指出,科學研究總是在範式的指導下進行的,科學的發現和科學的事實並非絕對的,而是相對於特定範式的,範式決定了哪些研究發現是科學事實,哪些研究發現不是事實;在前一個範式中構成科學事實的,在後一個範式中可能就不是事實了。庫恩的範式論觀點表明了事實的相對性,為社會建構論論證知識的建構特徵提供了理論基礎。
在社會建構論形成的過程中,知識社會學家伯格和拉克曼1966年出版的《實在的社會建構》一書具有里程碑的作用,被譽為社會建構論的“聖經”。在這本書中,伯格和拉克曼把分析的重點放在社會共同意識怎樣影響了有關實在的知識上面,探討對實在的信念怎樣影響了實在的社會建構,分析主觀的意義怎樣客觀化,又怎樣通過社會化過程內化為主體內在的東西。伯格和拉克曼站在反基礎主義和反本質主義的立場上,揭示出語言作為一種符號系統怎樣影響了實在和意義的社會建構。雖然伯格和拉克曼仍然站在兩分法的立場上區分了主觀和客觀,這一點很難為現代社會建構論者所接受,但他們有關實在是在社會互動中建構的思想使他們成為社會建構論公認的先驅人物。
現代西方心理學中的社會建構論或社會建構心理學主要有三種形態:
1.後現代的社會建構論,亦稱為激進的社會建構論,以美國社會心理學家格根為主要代表,主要特徵為完全否認心理現象的實在特性,認為所謂的意識、心理僅僅是一種社會建構;
2.實在論的社會建構論,以英國心理學家海爾為主要代表,其特色為話語心理學和後結構主義傾向。
3.修辭-反應的社會建構論,以肖特為主要代表,強調語言的修辭和反應特性。這三種社會建構論雖然側重點不同,但都具有後現代主義傾向。

基本主張

第一,知識既不是經驗歸納的產物。傳統上,邏輯實證主義主張知識是經驗觀察的產品,這種觀點已經被庫恩的歷史主義科學哲學所摒棄。知識並非我們關於這個世界和我們自身的摹寫或表征也並非通過所謂的客觀方法而作的“科學發現”。所有的知識皆為一種社會建構,是植根於特定歷史和文化的人們協商、對話的結果,是人們在社會人際交往中“發明”的,而不是通過所謂的客觀方法“發現”的。社會建構論認為,認識過程本身依賴於某些概念和範疇,如果作為認識過程的觀察本身依賴於這些先在的概念和範疇,又怎么能保證通過觀察而獲得的不是“發明”而是“發現”呢?知識和知識的對象並非一一對應的關係,更不是“反映和被反映”、“表征和被表征”的關係。認識過程是積極主動的建構過程,而不是被動的反映過程。同時,建構是社會性的,並非個體的、內在的。人際互動、社會協商、共同意識決定了知識和知識的類型。

第二,實在是社會建構的結果。所謂的心理現象,包括意識、情緒、認知等並非實實在在地存在於人的頭腦中的某個地方,而是一種社會文化的、語言的建構。“對於現代主義者來說,世界簡簡單單地‘在那裡(out there)’,以供觀察。然而在後現代主義者的文本里,這種假設是沒有理由的„„談及‘世界’或‘心靈’等需要語言,‘物質’、‘心理過程’等詞語並非世界的鏡子,而是語言系統的構成成分„„在這個意義上,那些被我們當成‘真實的’,那些我們信以為真的心理功能,不過是公共建構的副產品”。所以,傳統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人格、態度、情緒、認知等並非一種內在的實在。從社會建構的觀點來看,心理現象並不存在於人的內部,而是存在於人與人之間,是人際互動的結果,是社會建構的產物。社會建構論的心理學史家丹茨格在印度尼西亞的心理學教學經驗表明,印度尼西亞人對心理現象的認識和分類同西方心理學完全不同。心理學史的研究也表明,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心理學發展的不同階段,人們對心理現象提出不同的看法。這說明並不存在一個超越歷史和文化的內在的意識和心理結構。所謂的實在、精神實體只不過是一種文化歷史的建構。

第三,語言並非具有確定意義的透明的媒介,也並非表達思維內容的中性的工具。我們用以理解社會和自身的語言系統和語言系統所指涉和描繪的對象之間並非一一對應的關係,語言系統並不是一個地圖,準確地反映它的對象。作為“能指”的名稱和作為“所指”的實體之間並不是一種本質的、必然的聯繫,其關係是人為的、偶然的。從社會建構論的觀點來看,語言是先在的,能指並非僅僅具有命名功能,它同時具有規範作用,規定了人們認識的方式,限定了思維的方向。由於對於心靈的社會建構是通過語言來完成的,因而社會建構論把心理學關注的焦點由心靈與世界的關係轉到語言和世界的關係上,探索語言是怎樣影響心靈的社會建構的。傳統的觀點認為語言是中性的、透明的,是人用以表達心理內容和心理狀態的工具。依照傳統心理學的觀點,人的“自我”、“人格”、“動機”、“信念”都是獨立於表述它們的語言的,這些心理現象是先在的、獨立的,語言就像標籤袋,我們可以從中自由地選擇術語和辭彙描繪這些內部狀態。但是社會建構論提出了一種與傳統觀點截然相反的主張。認為所謂的心理狀態、心理過程恰恰是通過語言建構的,語言是先在的。
在個體出生之前,語言中就存在著“情緒”、“意志”、“動機”等範疇,當個體認識自己時,不得不使用這些語言範疇,因為這些語言範疇已經前於個體而存在了,如果不使用這些語言範疇,個體就無法讓他人了解自己。所以,語言並不是一個中性的工具和媒介,相反,它為我們認識世界和自己提供了範疇和分類的方式,使我們能對意識和心理進行分類,並用於解釋新的經驗。它不是表達思維,而是規定思維。

特徵

1.反基礎主義。認為心理學的概念並沒有一個客觀存在的“精神實在”作為基礎。
2.反本質主義。認為人並不存在一個固定不變的本質 ,所謂人的本質是社會建構出來的。
3.反個體主義。
4.反科學主義。從主流心理學面臨的批評和促進心理學家對學科自身的反思方面來說,西方心理學的後現代取向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是其反實在論傾向和相對主義的科學觀卻是值得商榷的。

評價

社會建構論對西方心理學最大的衝擊是它給心理現象的定位。傳統上,西方心理學一直沉淪於主觀—客觀;內源論—外源論的兩分法的泥潭中。社會建構論站在後現代的立場上,力圖避免主觀—客觀、內源論—外源論的兩分法,認為根本就不存在一個脫離話語而獨立存在的“心理實體”,心理現象是人在社會生活的人際互動中的話語建構物,在人的的內部,並沒有什麼情緒、動機、人格,促動行為產生的,不是什麼內部的動機,而是話語的操作特性。在社會建構論的視野中,心理學的情緒、動機、人格等概念和範疇失去了本體論的基礎,僅僅變成具體歷史條件下的社會話語的產物,心理學由此而不再是有關心理本質的事實和規律的探討,而是對特定文化歷史條件下的話語進行分析,找出特定心理形式產生的社會原因,並進行歷史地、跨文化的分析。如果這種觀點得以成立,則意味著傳統心理學的一切研究成果都要推倒重來,心理學將走上一條不同以往的全新道路。這樣一種觀點對心理學家的衝擊力是顯而易見的。
社會建構論提出了一種不同於經驗主義的科學觀和方法論。依照經驗主義的觀點,科學知識是事物本質屬性的準確表征,心理學知識則是對作為精神實體的“心理”的正確反應,是心理屬性的經驗表征。而這種知識的獲得主要是通過經驗方法獲得的,經驗的證實或證偽是通往科學真理的主要途徑。社會建構論對這種觀點提出異議,它拋棄主觀—客觀、映像—實體的兩分法概念,主張放棄以感覺經驗作為試金石的經驗方法,把知識的產生放到人際互動的社會範疇中,放到文化歷史的社會背景中。在社會建構論那裡,知識不是被“發現”的,而是被“發明”的。因此,社會建構論主張放棄經驗主義的科學觀和方法論,把知識放到社會文化背景中加以考慮,考察知識的政治意義、道德意義、倫理意義和實踐意義及其相對於特定社會和歷史時期的實用特點。這種觀點從社會文化的角度揭示了知識的社會屬性,對於克服傳統心理學的個體主義傾向有積極的影響。
但是,社會建構論也由於其觀點的激進而面臨著眾多的批評。批評最多的是社會建構論的相對主義觀點。依照這種相對主義的觀點,我們對於世界的知識並非客觀實在的反映,也並非客觀世界的映像,而是一種語言的建構,我們對於心理過程、自我、人格等的認識僅僅是特定文化條件下的一種語言建構物,並非真理。不同社會、不同文化條件下得到的其它知識和認識沒有真假之分,其價值是相等的。批評者們指出,認識過程的自主性和能動性是應該考慮的因素,但是如果因此而否認心理學知識的客觀性,則會陷入虛無主義和懷疑論的泥潭。心理學的知識必然受到文化歷史條件的影響,但是追求對心理現象的“真理性”的認識是心理學的唯一目標,如果心理學家放棄了這個目標,則會成為一種語言遊戲,將損害作為科學心理學的合理性。
對社會建構論的另一個批評它在解釋心理現象時所持的激進的觀點。依照社會建構論的觀點,心理現象不存在於人的內部,而存在於人際之間,所謂的心理現象只不過是話語建構的產物。批評者們指出,社會建構論的觀點使人重新看到了激進的行為主義的陰影:行為主義否認心理現象的存在,在行為主義那裡,人猶如刺激----反應的機器,有機體是“空洞”的,是受環境刺激決定的;社會建構論認為人格等心理現象不存在於人的內部,它們只是理論的假設物,是話語建構的產物,人的行動是話語的操作性產生的結果。因此,一些批評者認為社會建構論只不過是“新瓶子裝舊酒”,是打著後現代旗號的激進行為主義。

心理學

西方社會建構論運動的日益勃興,為心理學的理論研究提供了新的發展契機。有學者認為把“心理學理論從狹窄界定的觀察陳述中解放出來,可能仍是社會建構主義的最受用的遺產”。
這種“遺產”存在著二重性矛盾。從社會建構論的反本質主義、反基礎主義的語言實在論觀點而言,既然強調科學和理論不是經驗事實的抽象和概括,而是一種社會的建構、話語的建構,那么其理論也只是一種建構、一種話語系統,會導致否定理論、遊戲理論的結果。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既然認為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並非一種內在的實在,而是一種語言、文化的建構產物,那么就需要改變經驗實證觀點對理論附屬性地位的傳統認識,關注理論建構對經驗事實的制約作用。這在客觀上又推動了心理學對理論研究價值的重新定位,進而有利於理論心理學的發展。
從傳統實證觀點中解放心理學的理論界定
社會建構論者對科學實證心理學研究範式進行了清理批判。認為以實驗研究為代表的評價標準,“幾乎都是基於實驗或者問卷研究。我們覺得這類研究往往是簡單化的,很少涉及更大的政治問題,它們所依靠的對科學的理解,與新的科學哲學以及由此催生的科學知識社會學,也是格格不入” 。
在實驗研究中,存在著精心安排的期望效應和需求特徵,過度依賴實驗的方法對於理解人類行為也具有不可突破的局限。例如波特便批評當前西方的社會心理學理論缺乏對社會組織和社會結構主題進行解釋的理論,“缺乏長時段的研究,缺乏理論的整合”。
為了進一步克服心理學理論研究的困境,格根在《心理學理論研究面臨的挑戰》一文中,提出要探索一種具有新的途徑和視野的理論計畫,包括逐步超越實證主義;確定理論研究的重點領域;討論與文化實踐有關的理論;發掘理論智慧的社會文化資源。社會建構論者提出,心理學理論從這種根深蒂固的實證主義傳統中解放出來是十分必要的。哈瑞明確地說,實證主義“作為未來科學的一個標誌已經證明是非常令人失望的”。在一定意義上,它對理論性的研究實質上是一種“破壞”。而社會建構論者所強調的知識的社會建構屬性這種智力模式,“不僅能夠使我們在一個更廣的社會對話中思考這些問題的功能。同時,它也打開了可能行動的新空間”。

對心理學理論價值的重新定位
積極探索新的精神形式、文化樣式與心理學樣式,是近十年來後現代心理學和社會建構論研究的一個重要內容。格根等人提出其研究目的,是要“使科學主義心理學對人的扭曲需要讓位於一種本來就應該是合理的並且是開放的心理學,並且精神世界豐富多彩且充滿思想、記憶、知識和態度的人類成為心理學研究的中心”。為此,他們積極引入觀察、語言、文化等視角對心理學的理論價值進行了新的定位與選擇。
從觀察視角而言,社會建構論者認為觀察是理論負載的,因此,觀察並不能確保真理的獲得。如果以觀察來檢驗理論,便等於用一個理論驗證另一個理論進行循環論證。理論並非在經驗數據收集之後躺在扶手椅上的閒暇產品,而是一種分析的角度和思維方式。如果將理論理解為一種建構活動,則意味著對事實、素材和數據的積極篩選,包括了創新和創造。社會建構論強調了理論建構的重要作用,有利於理論心理學的發展。
從語言視角而言,社會建構論者認為語言是唯一的社會實在,其意義依賴於語境,語言規則包含著“文化生活的模式”。心理學的理論產生於學科共同體之間的語言溝通、協商之中,學科專業術語是對話、溝通和協商的結果,語言的習慣性使用,來自於“語言的前結構”被隨後普遍化為“科學事實”。因此,社會建構論者主張要從個體理性語言轉向公共理性語言。在社會互動的過程中,開放的對話態度、互動方式,可以改善對現有解釋的豐富性和精確度。
從文化歷史視角來講,社會建構論研究者認為,心理學的理論長期存在失去歷史和文化聲音的原因在於,從實證的眼光中,無法以有效的方法報告這方面的研究成果。他們強調心理學的概念、理論是社會建構的產物,是植根於特定歷史和文化的人們協商、對話的結果。根據社會建構論者的觀點,科學理論是暫時的、可以修正的。不同歷史時期關於心理學研究對象的見解差異,正反映了心理學知識的社會建構特性。因此,社會建構論者認為,理論也是一種研究形式,正像實驗報告和文學作品一樣,會隨著社會關係的變化而變化。心理學的理論研究既要有西方的理論成果,也需要增加亞洲、非洲和其他民族文化的研究案例。積極開展理論問題的文化對話會促進理論的健康發展。
對理論與實踐的新理解
重新理解理論與實踐之間的關係是當前社會建構論心理學家們關注的另一個重要問題。現代心理學反對亞里士多德關於理論高於實踐的思想,強調理論來源於實踐同時也受到理論的指導。
社會建構論者認為這種理解是有很大缺陷的。理論與實踐並不是處在分離的狀態,二者之間關係“如同家庭成員間高度依賴而又存在著緊張的關係”。一種實踐可能有多種多樣的理論解釋,同一種理論也可以有多種多樣的實踐方案。理論是人類社會的一種文化實踐智慧資源。理論是人類不確定行動的一種形式,其本身也是一種實踐。
社會建構論者贊同杜威的觀點,強調理論要先行,理論要為實踐服務。理論是實踐的前結構,具有實踐力量,且可以產生積極或消極的結果,因此便需要進行理論反思、辨析和批判。評價一種理論,一方面看其與實踐的融合性,即是否促進了社會實踐活動,從而使實踐活動更有效、更有意義。另外,理論作為心理學家的話語建構系統,像語言一樣具有行動的特徵,可以促進社會生活實踐的變革。這種將理論置於觀察、建構與社會實踐活動之中的新視角,為解決心理學理論與實踐套用的矛盾問題提供了新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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