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者考試

社會工作者考試

社會工作是社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種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理念,堅持“助人自助”宗旨,遵循專業倫理規範,在社會服務與管理等領域,綜合運用專業知識、技能和方法,幫助有需要的個人、家庭、群體、組織和社區,整合社會資源,協調社會關係,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促進社會和諧的職業活動。

基本信息

職業定義

社會工作者屬於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推出的職業,2004年由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正式確定國家新職業,並於同年7月1日作為第九批新職業正式向社會頒布國家職業標準,並收編入國家職業大典。

社會工作者考試 社會工作者考試

社會工作者 (Social worker),遵循助人自助的價值理念,運用個案、小組、社區、行政等專業方法,以幫助機構和他人發揮自身潛能,協調社會關係,解決和預防社會問題,促進社會公正為職業的專業工作者。

《社會工作者》屬於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推出的職業,2004年由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正式確定國家新職業,並於同年7月1日作為第九批新職業正式向社會頒布國家職業標準,並收編入國家職業大典。

《社會工作者》國家職業資格考試每年安排兩次鑑定,鑑定合格頒發《社會工作者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作為證明擁有社會工作職業資格的依據,在全國範圍內通用。

考試制度

《社會工作者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社會工作者》屬於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推出的職業,2004年由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正式確定國家新職業,並於同年7月1日作為第九批新職業正式向社會頒布國家職業標準,並收編入國家職業大典。

《社會工作者》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別為:社會工作者四級、 社會工作者三級、 社會工作者二級、社會工作者一級(分別相當於國家職業資格四、三、二、一級)。

《社會工作者》國家職業資格考試每年安排兩次鑑定考試,鑑定合格頒發《社會工作者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考試級別

1、社會工作者四級/中級

2、社會工作者三級/高級

3、社會工作者二級/技師

4、社會工作者一級/高級技師

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通常為當年的1-4月份。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各地人事考試網線上填寫提交報考信息,並按有關規定辦理資格審查及網上繳費手續;或者到當地單位辦理報名手續(具體報名安排詳見當次的報考檔案。)考試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詳情請留意各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網站時間。

報考條件

----社會工作者四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

(2)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相關專業大專學歷,經社會工作者四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3)1959年以前出生,獲得中專或同等學歷,連續從事社會工作3年以上,經社會工作者四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社會工作者三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

(2)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學歷,連續從事社會工作2年以上。

(3)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連續從事社會工作3年以上,經社會工作者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社會工作者四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社會工作3年以上,經社會工作者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社會工作者二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2)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學歷,取得社會工作者三級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社會工作5年以上,經社會工作者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3)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取得社會工作者三級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社會工作3年以上,經社會工作者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社會工作者一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社會工作者二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社會工作3年以上,經社會工作者一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考試科目

社會工作者四級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者(理論知識)》、《社會工作者:國家職業資格4級(操作技能)》。

社會工作者三級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者(理論知識)》、《社會工作者:國家職業資格3級(操作技能)》

社會工作者二級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者(理論知識)》、《社會工作者:國家職業資格2級(操作技能)》

社會工作者一級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者(理論知識)》、《社會工作者:國家職業資格1級(操作技能)》

證書管理

社會工作者考試 社會工作者考試

《社會工作者》國家職業資格考試每年安排兩次鑑定,鑑定合格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頒發《社會工作者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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