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十二磬使用與鎛鍾同,按月律單陳,位於編磬之西。凡作樂,宜先擊鎛鍾以宣其聲,樂將止,擊特磬,以收其韻,即所謂“金聲玉振”之玉振。
清代特磬的製造,起因緣於鎛鍾。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有古鐘的出土與歷時5年的西北戰事的奏凱,原本獨立的兩件事被聯繫起來,加之乾隆帝對古鐘的鑑定,使得鎛鐘的製造充滿了神秘、吉祥的氣氛。鎛鍾與特磬,歷代樂志均有記載,唯明代空缺。現鎛鍾已有,特磬也應具備,正為“金聲必兼玉振”。因此眾臣上奏皇帝,請求添置特磬,與鎛鍾俱為特懸,以備中和之盛。並請采和闐美玉,琢為特磬,較過去所用靈璧石磬更勝一籌。至此,特磬之制隨鎛鐘的產生於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詔定。
最初所造特磬,因時間緊迫,仍採用靈璧石料,並由產地限期運往京師樂部。清代首用特磬應始於乾隆二十六年冬至圜丘大典。以後隨著新疆玉石的不斷進貢,特磬乃改用碧玉。
此磬御製銘釋文:
子輿有言,金聲玉振,一簴無雙,九成遞進。準今酌古,既制鎛鍾,磬不可闕,條理始終。和闐我疆,玉山是矗,依度採取,以命磬叔。審音協律,鹹備中和,泗濱同拊,其質則過。圖經所傳,浮岳涇水,誰誠見之,鳴球允此。法天則地,股二鼓三,依我繹如,獸舞鸞鬖。考樂惟時,乾禧祖德,翼翼繩承,撫是萬國。益凜保泰,敢或伐功,敬識歲吉,辛巳乾隆。乾隆御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