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脲

硝酸脲

硝酸脲具有刺激作用,熱解能放出有毒的氮氧化物氣體。

名稱

化學品中文名稱: 硝酸脲
化學品英文名稱: urea nitrate
中文名稱2:
英文名稱2: urea mononitrate
技術說明書編碼: 18
CAS No.: 124-47-0
分子式: CH5N3O4
分子量: 123.08

成分/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CAS No.
硝酸脲124-47-0

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
侵入途徑:
健康危害: 本品具有刺激作用,熱解能放出有毒的氮氧化物氣體。
環境危害:
燃爆危險: 本品屬爆炸品,易燃,具刺激性。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眼睛接觸: 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 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遇高熱或猛撞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與有機物、還原劑、硫、磷等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有害燃燒產物: 氮氧化物。
滅火方法: 必須在安全距離以外施救。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禁止用砂土壓蓋。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一般作業工作服。避免震動、撞擊和摩擦。小量泄漏:使用無火花工具收集於乾燥、潔淨、有蓋的容器中。運至空曠處引爆。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在專家指導下清除。

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戴防化學品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遠離易燃、可燃物。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氧化劑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禁止震動、撞擊和摩擦。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乾燥、通風的專用爆炸品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包裝密封。應與氧化劑、易(可)燃物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禁止震動、撞擊和摩擦。

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 未制定標準
前蘇聯MAC(mg/m3): 未制定標準
TLVTN: 未制定標準
TLVWN: 未制定標準
監測方法:
工程控制: 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
呼吸系統防護: 空氣中粉塵濃度超標時,應該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
眼睛防護: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 穿一般作業工作服。
手防護: 戴防化學品手套。
其他防護: 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外觀與性狀: 無色結晶。
pH:
熔點(℃): 140(分解)
沸點(℃): 無資料
相對密度(水=1): 1.59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無資料
飽和蒸氣壓(kPa): 無資料
燃燒熱(kJ/mol): 無資料
臨界溫度(℃): 無資料
臨界壓力(MPa): 無資料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 無資料
閃點(℃): 無資料
引燃溫度(℃): 無資料
爆炸上限%(V/V): 無資料
爆炸下限%(V/V): 無資料
溶解性: 微溶於水,溶於乙醇,不溶於硝酸。
主要用途: 用於製造炸藥、有機合成中間體。
其它理化性質:

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穩定性:
禁配物: 強氧化劑、易燃或可燃物、、磷。
避免接觸的條件: 受熱。
聚合危害:
分解產物:

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無資料
LC50:無資料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變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無資料。

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
廢棄處置方法: 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在公安部門指定地點引爆。
廢棄注意事項: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11029
UN編號: 0220
包裝標誌:
包裝類別: O52
包裝方法: 螺紋口玻璃瓶、塑膠瓶或塑膠袋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 運輸時必須經公安機關批准,憑準運證方可起運。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貨車編組,應按照《車輛編組隔離表》進行。起運時包裝要完整,裝載應穩妥。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車速要加以控制,避免顛簸、震盪。不得與酸、鹼、鹽類、氧化劑、易燃可燃物、自燃物品、金屬粉末等危險物品及鋼鐵材料器具混裝。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中途停留時應嚴格選擇停放地點,遠離高壓電源、火源和高溫場所,要與其它車輛隔離並留有專人看管,禁止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

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1 類爆炸品。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