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國時,石窟都地屬"百越之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秦始皇發兵平南越,設南海郡,石窟都地屬南海郡龍川縣。
漢高后呂雉五年(公元前183年),分龍川縣為龍川、揭陽兩縣,石窟都地屬揭陽縣。
三國吳〈222一280),石窟都地屬東官郡,仍屬揭陽縣。
晉太康元年〈280〉,改東官郡為義安郡,石窟都地仍屬揭陽縣。
東晉鹹和六年〈331〉,石窟都地屬義安郡之海陽縣。
南朝齊高帝建元元年〈479〉,分海陽縣為海陽、程鄉兩縣,石窟都地屬程鄉縣。
南朝陳武帝永定元年〈557〉,設潮州,以程鄉、海陽、潮陽屬之,石窟都地屬程鄉縣。
五代南漢乾和三年〈94〉,置敬州,領程鄉縣。石窟都地屬程鄉縣。
宋太祖開寶四年〈970〉,改敬州為梅州,石窟都地屬梅州。
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升梅州為梅州路。石窟都地屬梅州。
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廢梅州路,復稱程鄉縣,隸屬潮州府,石窟都地屬程鄉縣。
嘉靖四十三年〈1560〉,析程鄉之義化、長田、石窟、石正等都,興寧割大信一里,附義田都,合設平遠縣,隸潮州。石窟都之置城地址古懷仁及其最富庶之石窟河平原,均屬平遠縣地。
崇禎六年(1633),鄉賢賴其肖上書請置鎮平縣。兩廣總督熊文燦採納呈文,作《建城疏》,奏準析平遠之石窟都和程鄉之松源、龜漿二都,設定鎮平縣,隸屬潮州。
民國三年〈1914〉,因河南省已先有“鎮平縣”,遂更名蕉嶺縣,以城北有蕉嶺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