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改革
倒閉後的滋味
中央人民廣播電台
1986年,有一幅著名的新聞照片——— 《倒閉後的滋味》格外引人注目。剛一發表,就引起世界各大媒體的關注。照片上的主人公也一夜之間聞名全國。他叫石永介,時任瀋陽市防爆器械廠廠長。1986年7月25日,瀋陽市做出決定:對經整頓和拯救無效的瀋陽市防爆器械廠正式進行破產處理。這雖然是一家僅有72名職工的小型集體企業,但卻是新中國第一家正式宣告破產倒閉的公有制企業,自然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第二天,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在早晨的新聞節目中做了報導,立刻使海內外為之震動。日本廣播電視公司駐北京記者的電傳打字機上出現了如下字樣:“中國———改革的一項重大試驗”。 1985年2月9日,《瀋陽市關於城市集體所有制工業企業破產倒閉處理試行規定》在市政府會議上獲得通過。同年8月3日,瀋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瀋陽市防爆器械廠、瀋陽市五金鑄造廠和瀋陽市農機三廠3家企業發出“破產警戒通告”。
根據破產倒閉《試行規定》,這3家工廠獲得了為期一年的整頓和拯救時間。如果有能力復甦,則撤銷其警戒通告;反之,就將以破產倒閉處理之。工人們稱這種辦法為“死緩”。
“死緩”起了作用,農機三廠黨支部和厂部連夜發出《致全廠職工的一封信》,號召大家振奮精神,力爭在警戒期中,使企業扭虧增盈,還提出了“一年復甦,二年鞏固,三年提高”的鼓舞人心的口號。五金鑄造廠反應也很積極,防爆器械廠可沒這樣的精神頭。
瀋陽防爆器械廠成立於1966年,一群家庭婦女自動串聯起來,硬是用她們柔軟的手指從鐵樣的凍土下邊摳出了一塊塊廢磚頭,又像哺育孩子那樣哺育了她們的小廠,從沒想過要誰家的“盈”來補自己的“虧”。忽然有一天,這家小廠被收為市屬大集體企業。工人們驚喜地發現,她們和她們的工廠,從此竟通體籠罩在社會主義“優越性”的靈光之下。上邊有了全民所有制大企業來當家,領導有人給派,經營不好有人關照,就是勞保福利也都參照國營企業照辦。但上收以後的防爆器械廠卻每況愈下了,於是市里趕忙“加強領導”。
據一份資料統計,自上收以後直至被出示“黃牌”的七年間,該廠曾先後劃歸7家企業管轄。與此相應地,廠長和書記也走馬燈似的換來換去,僅1980~1983年間,就有總計不下十幾個人坐過那把“吱吱”亂叫的破交椅。到市里亮“黃牌”的前幾個月,這家僅有5萬多元固定資產的工廠,欠的外債已經高達40多萬元。“黃牌”給了這家本已奄奄待斃的工廠致命一擊。“破產警戒通告”見諸報端,等於宣布這家工廠信譽掃地,原來就不多的訂貨單位紛紛要求解除契約。
被亮“黃牌”的這一年,農機三廠的生產經營出現了重大轉機。五金鑄造廠的工人和幹部齊心協力,不僅扭轉了虧損趨勢,反而盈利15000元。一年限期很快過去了,1986年6月,瀋陽市政府常務會議決定對原來亮過“黃牌”的幾家工廠三取一,令防爆器械廠正式宣告破產倒閉。企業所擁有的302000元的財產,全部用於償還債務。因企業破產失去職業的職工,由勞動部門按待業人員進行管理、培訓和組織就業,同時鼓勵他們自謀職業。全體“待業”職工在半年之內,可以領取其標準工資的75%作為倒閉救濟金,半年之後救濟金改為每月30元,又兩年之後將由民政部門按社會救濟金標準發給。
小小的瀋陽防爆器械廠的破產,宣告了新中國的公有制企業同樣可以有生有死,從而對國有企業改革造成了一個巨大的衝擊波。
改革意義
1986年12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在人大常委會以多數票獲得通過,但是附加了一個條件: 《破產法》要等《工業企業法》實施三個月後方得試行———此時《工業企業法》還沒有討論。著名法學家張友漁就此發表看法認為:“一部法律待另一部法律生效後三個月再生效,這種做法在我國立法史上還是第一次,在國外也是少見的。”這又一次強烈地顯示了改革的不容易和改革設計者們的慎重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