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縣林業局

負責林業科技和人才的管理、培訓工作;管理、督促林業科技項目的實施;開展林業科學技術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接國內外各類造林綠化款項的捐贈和項目造林。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林業建設和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規定和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制定全縣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林業重點工程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導、管理商品林、公益林的培育和發展;指導、監督林木種苗和森林病蟲害的防治、檢疫工作。

4、組織管理森林資源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組織實施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工作;承擔林地、林權的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工作;指導、管理林業基層建設;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及木竹的憑證運輸。

6、指導、管理林業基本建設、多種經營和技術改造工作;組織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國有林業資產;負責林業基金的徵收、上繳和使用管理工作。

7、領導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建設;協調、督促重大森林案件的查處工作。

8、承辦縣綠化委員會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貫徹執行《江西省公民義務植樹條例》,組織實施全民義務植樹活動,負責義務植樹綠化費的收繳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督促部門造林綠化;指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

9、制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和措施,指導林業產業體系的建設和發展。

10、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本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本機關文電、會務、檔案、機要、保密、保衛、應急管理、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信訪、督查督辦、提案和議案辦復、對外聯絡和接待等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二)人事處

負責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組織、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規劃財務處

組織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指導性計畫並監督實施;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提出市級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建議,負責重大林業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立項工作;指導林業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監督管理市級林業資金和國有林業資產;監督全市林業基金的管理、使用;指導林業系統財務、統計工作;指導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負責機關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和監督工作。

(四)資源林政法規處(掛行政審批辦公室牌子)

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管理、監督林木憑證採伐與運輸;負責木材檢查站的規劃、報批與管理;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統一承擔本部門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辦理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承擔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領導信息

局長兼森林公安局第一教導員陳式權:主持林業局全面工作,主管森林公安工作;

總支書記張艷平:主持黨建、黨務、黨群工作,兼管財務;

副局長鄧焰輝:分管營林綠化、種子種苗、退耕還林、調查設計、招商引資、爭資爭項和林科所工作;

副局長溫振偉:分管林政、森防、公益林管護中心、基層林業工作站、公益林管理站、採伐跡地管理和伐區檢查驗收;

副局長兼森林公安局長李躍平:主持森林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武裝、普法、綜治、信訪、安全保衛工作;

工會主席陳小萍:分管工會、青年、婦女、機關事務和計畫生育工作;

紀檢組長鍾洪文:分管紀檢、監察、審計、桐江與珠坑檢查站、森林防火、機關效能建設、掛村抓點工作;

總支副書記張北京:分管基層林場、林業企業、林地林權、產權交易、企業改制、資產經營、安全生產工作;

總支副書記兼金華山林場場長黃太能:主持金華山林場工作,分管林業工作總站,木材加工行業;

防火辦主任鄧聯福:分管森林防火、野生動植物保護、職稱、培訓工作;

縣人大常委、東華山林場場長黃永利:分管營林綠化、種子種苗、油茶產業、項目開發與利用、辦證中心和爭資爭項工作;

副主任科員賴瑞強:分管人秘、檔案、宣傳、十大體系工作;

副主任科員張馬根:分管林政稽查、森林公園、贛江源自然保護區和爭資爭項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西華中路8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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