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及現狀
在公共領域研究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知識共享組織成立於2001年。它的董事會由網路法和智慧財產權法專家James Boyle, Michael Carroll, Molly Shaffer Van Houweling, Lawrence Lessig,麻省理工學院計算機科學教授Hal Abelson,曾經做過律師、紀錄片製作人,後來成為網路法專家的Eric Saltzman,知名紀錄片製片人Davis Guggenheim,著名日本企業家Joi Ito以及公共領域網路出版商Eric Eldred。哈佛大學法學院伯克曼網路與社會研究中心以及史丹福大學法學院網路與社會研究中心的同事與同學對項目的啟動提供了大量的幫助。知識共享組織目前坐落在舊金山,其董事會負責監督領導著為數不多的行政人員和技術人員的工作,在技術顧問委員會的建議下開展工作。
管理途徑
知識共享組織的特殊性決定了其管理的特殊性,很多知識共享組織的管理者本身就具備完成組織任務所需的專業技能,且技能水平較高。但是這樣的組織管理者雖然熟悉本專業技術,卻往往以技術員工的心態去處理知識共享組織的問題,這就引發了知識共享組織管理中的諸多矛盾。其實,管理知識共享組織與管理一般員工之間存在很多本質區別。要管理好知識共享組織,可從以下幾個途逕入手:
1.創造組織和諧的氛圍
知識共享組織的成員主要由知識員工組成,知識員工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對知識員工而言,活力和熱情對出色地完成工作極為重要。活力和熱情不僅與心態有關,也與各工作環境和氛圍有關。組織的英文詞有兩個:team和teamwork。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一群人為了共同的目的而合作;後者是指可以發揮創造性,並維持信任、支持、尊重、相依和合作的環境和氛圍的群體。成立一個team並不困難,但要形成一個teamwork就不容易了。研究表明,美國人每年因氛圍的壓力而損耗的經濟成本估計為1000億美元。氛圍在很大程度上受人際關係影響。對知識共享組織而言,人際關係最大的挑戰是信任、熱心和尊重。要確保組織成員得到這種信任、熱心和尊重,知識共享組織的管理者必須做到:容忍個性;以善於提出問題來領導;建立保證相互支持的內部契約關係;確保足夠的信息溝通。作為知識共享組織管理者,必須充分認可和尊重員工的專業特長、知識和技能,避免走靠權力樹立威信的老路。知識共享組織中的員工只有在自己適應的環境和氛圍中,才能發揮最大的獨創性。
2.建立共同的有價值的遠景
組織的遠景必須能夠振奮人心,啟發智慧。組織領導者的主要任務就是尋找提高組織成員能力與士氣的因素。對知識共享組織成員而言,一個有價值的遠景應符合兩個要求:一是符合他們的價值觀,二是具有挑戰性。遠景是組織成員熱切希望的方向,目標是實現遠景的步驟,遠景應該具有伸展性、眾望所歸等特性。組織的遠景是否有意義,取決於它與組織成員共同價值觀的吻合程度。組織管理者應反覆強調組織的宗旨,讓員工了解他們的價值並引起共鳴。挑戰性的遠景對知識共享組織員工來說十分重要,因為這意味著對他們的知識和專業技能的尊重,但要注意與組織成員的能力相匹配。Scholtes的研究顯示,目標的挑戰性與激勵具有如下的關係:當挑戰與組織員工的能力和技能相適應時,將起到激勵效果;反之,則會產生負面效果,即導致消極情緒和消極行為。據伯特諮詢2004年所做的一些調查顯示,90%~95%的人認為,有價值的遠景是非常重要的激勵因素。事實上,對於知識共享組織的成員來講,這往往比薪水更為重要。
3.有凝聚力的領導核心
一位有凝聚力的組織領袖對知識員工來說至關重要。隨著傳統的管理等級制度的削弱,組織越來越呈現扁平化,人與人的影響在組織中變得越來越重要。優秀的知識共享組織管理者是通過影響力而不是權力進行的。有影響力的管理者能夠培養組織之間的信任和相互尊重,因此他能夠將組織成員變成追隨者,從而成為真正有魅力的組織領導。影響力是主觀的,它是基於組織管理者和組織其他成員之間的共同心理意識,沒有人能夠強迫別人心甘情願地追隨,管理者必須培養信任和相互尊重,這樣才能使知識員工心甘情願地成為追隨者。有影響力的管理者能夠培養組織成員之間的信任和相互尊重,因此,能將組織成員凝聚在一起,發揮11>2的組織功能。
4.注重心理契約的建立
所謂心理契約是指對一系列相互的心理期望的理解與認可,這些期望是契約雙方相互知覺但非明確表達的,不被其他團體共享的一種心理需求。
組織目標的實現需要知識員工的相互支持和全力以赴,而僅靠商業契約是難以達到的。心理契約既然是一種契約,它必須包含甲乙雙方的心理期望。甲方是組織,在成員的眼中,組織負責人是組織的代表。乙方是組織的其他成員,即知識員工。甲方對乙方的心理期望是:發揮全部的潛能、承諾組織目標的實現、相互支持、誠實和全力以赴等;乙方對甲方的期望是:有意義的目標、尊重專長、信任、工作具有挑戰性、公平、能夠自由發表意見、容忍失敗、獲得信息、努力得到回報、能夠得到幫助、工作具有趣味性等等。從知識員工的特點可以看出,與商業契約不同的是,知識共享組織的心理契約的主控方不是甲方而是乙方。如果你聘用了最優秀的人才,使他們擁有自己的尊嚴並受到尊重,對他們進行投資並充分支持他們個人的發展,創造最有利於積極性發揮的組織環境,那么這些人將竭盡全力發揮自己的才幹來回報你。組織管理者應儘量滿足員工的心理期望,以建立心理契約,讓員工竭盡全力發揮自己的潛能。
工作宗旨——構建合理的著作權層次
對創造性控制的討論往往會導致多種極端的發生。一個極端是一幅完全控制的景象—— 一個每一次使用作品都受到規制的世界,在這個世界所有權利都被保留或者說許多權利被保留是一種常態。另一個極端是無政府的混亂景象—— 一個創作者享受廣泛自由,但權利易於被非法利用的世界。平衡,折衷和適度這些價值理念——曾經是同等重視創新和保護的著作權體系的推動力——已經受到了極大的破壞。
知識共享組織致力於恢復這些價值理念。我們使用私有權利去創造公共產品:允許將創造性作品自由用於某些用途。就像自由軟體和開源運動那樣,我們的目標是合作和共享思想,但是我們所採取的方式是自願和自由選擇。我們致力於為創作者提供全世界最好的方式,在鼓勵使用其作品時保護他們的作品——即宣布“保留部分權利”。
知識共享的理念,就是權利人也許並不想行使法律賦予他的全部智慧財產權。我們認為還有許多人想要用一個簡單而又可靠的方式向公眾申明“保留某些權利”或是“無任何權利保留”。許多人很久以來就知道,保留全部的智慧財產權不能使他的作品能像他所預期的那樣得到廣泛的傳播和發行。比起保留全部權利的模式,許多的企業家和藝術家現在更喜歡這種新的商業模式,因為它能給他們的創新投資帶來收益。還有一些人許可公眾自由使用他們的作品,從而得到自我實現。不管什麼原因,我們很清楚地知道網民們慷慨地想要和他人共享他們的作品,這包括再使用、修改和傳播作品的權利。“知識共享”通過在網站上無償提供一系列的協定,意在幫助人們表達渴望共享的心愿。
因此,知識共享組織現在和未來實施的項目,其唯一的目標就是:在默認的限制性規則日益增多的今天,構建一個合理、靈活的著作權體系。
2002年12月,知識共享組織發布了一系列著作權許可協定,以供公眾自由使用。受自由軟體基金會GNU通用公共許可 (GPL)的啟發,知識共享組織發展了一類網路應用程式,幫助人們把他們的創造性作品貢獻於公共領域——或者在特定情況下,保留他們的著作權,而授權他人針對特定用途自由使用。與GNU通用公共許可不同,知識共享許可契約不是為軟體設計的,而是針對其他種類的創作性作品創設的:比如網站、學術、音樂、電影、攝影、文學、教材,等等作品。我們希望能夠增進和完善前人為多樣化的創造性作品所創製的公共許可協定等已有成果。我們的目標不僅僅是增加線上創作素材的數量, 而且希望能夠使得社會大眾能夠更加廉價和容易接觸到這些資料。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我們已經以機讀的方式,發展了能夠將創造性作品與公共領域或者許可狀態相聯繫的元數據。 我們希望這能夠使得人們可以運用搜尋程式或者其他線上應用程式去尋找,例如,在對攝影創作者署名後,即可以自由使用的作品,或者無任何限制地複製、發行、出租或者節選使用的歌曲。我們希望機讀許可提供的使用便利可以促進減少抑制創作性的一系列障礙。
在中國大陸的發展歷程
早期引進
中國大陸引入Creative Commons (CC)協定(未本地化版本)的活動始於2003年。
2003年1月,在CNBlog網站上出現了介紹CC的文字。該網站開始採用CC協定並在部落格群體中推廣該協定。2003年8月,致力於科學文獻開放獲取的中文網站“奇蹟文庫”創始人季燕江通過“公共科學圖書館”(PLoS) 期刊接觸到了CC 協定, 並開始與CC網站所提供的英文版許可協定建立了連結,採用CC協定,同時在其網站上翻譯了CC協定中的普通文本(COMMON DEED)。
同年11月,CNBlog與Creative Commons 國際(iCommons)合作推出Creative Commons China 項目,由CNBlog創始人毛向輝擔任當時的項目負責人。在這一階段,當時的項目團隊進行了1.0版CC 協定的翻譯工作,1.0 版CC協定草案將Creative Commons 翻譯為“創作共用”。同時,尚未本地化的CC協定版本(英文版本)在這一階段為一批較早接觸該協定的部落格所採用。二、知識共享中國大陸項目與中國大陸版CC協定 2004年春天,在哈佛大學法學院伯克曼網路與社會中心網路法診所計畫創始人、CC總部法律顧問Diane Cabell的組織下,哈佛大學法學院學生張金飛與卜元石完成了更新版CC協定(2.0版)的文字翻譯並根據中國相關的法律對中文版CC協定內容與表達進行了調整。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王春燕應邀對該協定的翻譯提供了意見。
2004年9月,受Creative Commons 國際(當時稱為International Commons,簡稱iCommons;現改稱為Creative Commons International,簡稱CCi )的委託,王春燕教授參加了在上海舉行的首屆MIT & CORE 開放課件國際會議,並在該會議上介紹了中國著作權制度及CC協定。
2005年1月,Creative Commons 國際(CCi)主任Christiane Henckel von Donnersmarck任命王春燕教授擔任Creative Commons China新的項目負責人。隨後,王春燕所任職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與CCi正式簽署了合作諒解備忘錄,人大法學院成為CC組織在中國大陸的合作機構。鑒於CC國際合作項目是以司法管轄區而不是以國家為基礎設立的,CC本地項目的官方名稱由原先的Creative Commons China 正式變更為Creative Commons China Mainland (知識共享中國大陸項目,也稱為CC中國大陸項目)。CC中國大陸項目負責CC協定的翻譯與本地化,以及與本地化協定相關的各項推廣工作。
自2005年4月,CC中國大陸項目負責人王春燕教授主持了2.0 版 CC協定的翻譯與本地化工作,該項工作以由張金飛與卜元石完成的CC 2.0 版本中文草案為藍本開始進行。時任項目助理的鄭毅和辛省志對這項工作做出了重要的貢獻。此外,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研究生陳潔和曹靜等也給予了協助。
在2005年12月-2006年2月,2.0 版本CC協定草案開放網路公眾討論,網友們通過知識共享中國大陸項目的GOOGLE論壇對協定名稱、非商業使用條款的適用、URL等用語的翻譯等問題提出了寶貴的意見。同時,2月18日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舉辦了CC 協定草案專家討論會,數十位來自北京市各級法院主審智慧財產權案件的法官、智慧財產權學者、律師、學生等參加了該討論會。陳錦川、劉勇、張今、高思、趙曉力、李旭、金勇軍、張勇凡、劉曉春等專家學者對CC協定中涉及的一些概念和制度如“合理使用”,以及一些用語和措辭的完善提出了重要的意見和建議。最終的CC 協定文本(2.5 版本)吸收了許多網路公眾討論和專家討論會的意見和建議。
為了準確、充分地表達CC的開放性理念,同時更有利於在中國大陸推廣、普及CC協定,經徵詢國內外眾多人士如MIT王瑾教授的意見,Creative Commons 的正式中文譯名確定為“知識共享”。
中國大陸版CC協定正式發布
2006年3月29日,經CCi批准的中國大陸版2.5版CC系列許可協定在北京正式發布。
在李寧公司的資助下,CC中國大陸項目組織了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等主辦的中國大陸版CC系列協定發布會。來自各個領域的創作者、CC用戶與來自最高人民法院、國家著作權局、文化部、信息產業部、中國開放教育協會以及各高校、律師事務所、研究機構、新聞單位等機構的人士一道慶祝此次發布會。來自CC 總部、CC 國際以及哈佛大學、MIT 、網際網路檔案館等相關機構的人士也前來參加該發布會。 CC創始人、史丹福大學法學院教授勞倫斯·萊西格 (Lawrence Lessig)先生在發布會上作了題為“CC 協定在知識經濟中的作用”的主題演講。時任CCi 主任的Christiane Henckel von Donnersmarck女士在發布會上介紹了CC國際及其所開展的國際合作項目在各司法管轄區的發展。有關CC 發布會的訊息通過新華社、中國日報、人民法院報等中國重要的媒體傳遞給了公眾。
自發布之日起,中國大陸版CC協定免費向公眾開放使用。
CC中國大陸項目官方網站同時正式上線。
國際顧問委員會的建立與項目團隊的發展
中國大陸版CC協定正式發布以後,CC中國大陸項目在制度建設方面也取得了進展。
2006年5月,知識共享中國大陸項目國際顧問委員會成立。MIT的王瑾教授任顧問委員會主席,顧問委員會的成員包括來自境內外各個領域的代表。顧問委員會在項目的發展計畫、資金籌集等問題上提供顧問意見。顧問委員會自成立以來給予了項目重要的支持。
與此同時,項目團隊也得到了發展,由2006年4月之前的3名成員(項目負責人王春燕、兩位項目助理鄭毅與辛省志) 發展為2008年初的由10名成員組成的團隊。
知識共享中國大陸項目推廣與發展
自中國大陸版CC協定正式發布以後,知識共享中國大陸項目在推進本地化版CC協定的認知與使用方面取得了重要的進展。
為了向社會各個領域、各個地域推廣中國大陸版CC協定,CC 中國大陸項目展開了一系列的推廣活動。這些推廣活動包括CC 沙龍、CC 生日會、CC學術研討會、CC攝影大賽等(詳細內容可從CC中國大陸項目官方網站獲得)。在項目推廣工作中,我們與許多機構比如搜狐網、謀智網路、中國開放教育協會、中國教育線上、新攝影網,打工青年藝術團等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在推廣過程中,項目團隊同時得到了來自各個方面的眾多志願者,尤其是來自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和徐悲鴻藝術學院的志願者的支持。
除了各種推廣活動,CC中國大陸項目還通過參與包括教育、科學、文化、和藝術等不同領域的會議,向各個領域的聽眾介紹CC協定,解答疑問,擴大CC 的社會影響。 自2004年秋天以來,CC 中國大陸項目負責人應邀在有關開放教育、科學數據共享、新媒體藝術、創意產業、國際音樂論壇、中文網誌年會等會議上介紹中國的著作權保護與CC 協定等話題。
自2007年夏天開始,CC中國大陸項目獲得了福特基金會的慷慨資助。福特基金會的資助保證了CC中國大陸項目得以持續發展,並為上述各種推廣活動的舉行提供了可能。
兩年來的推廣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社會各界對CC協定的認知以及CC中國大陸版許可協定的使用人群均有大幅度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