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器具
檢查眼底須用檢眼鏡,目前多用直接檢眼鏡檢查,實用、方便,且眼底所見為正象。眼底鏡下方手柄中裝有電源,前端為接有凸透鏡及三稜鏡的光學裝置,三稜鏡上端有一觀察孔,其下有一可轉動鏡盤。鏡盤上裝有1—25屈光度的凸透鏡(以黑色“+”標示)和凹透鏡(以紅色“+”標示)。用以矯正檢查者和患者的屈光不正,以清晰地顯示眼底。
鏡盤上凸透鏡作用是使光源發射出來的光線聚焦,增強光度;三稜鏡是將聚焦的光線屈折射入患者眼內,以觀察眼底的圖像。
檢查方法
1.檢查宜在暗室中進行,病人多取坐位,檢查者坐位或立位均可。檢查右眼時檢查者位於患者的右側,用右手持鏡,右眼觀察;檢查左眼時,則位於患者左側,左手持鏡,用左眼觀察。2.正式檢查眼底前,先用徹照法檢查眼的屈光間質是否混濁。用手指將檢眼鏡盤撥到+8--+10(黑色)屈光度處,距受檢眼10--20cm,將檢眼鏡光線射入受檢眼的瞳孔.正常時呈桔紅色反光。如角膜、房水、晶體或玻璃體混濁,則在橘紅反光中見有黑影。此時令病人轉動眼球,如黑影與眼球的轉動方向一致,則混濁位於晶體前方,如方向相反,則位於玻璃體;位置不動,則混濁在晶體。
3.檢查眼底:囑患者向正前方直視,將鏡盤撥回到“0”,同時將檢眼鏡移近到受檢眼前約2cm處觀察眼底。如檢查者與患者都是正視眼,便可看到眼底的正象,看不清時,可撥動鏡盤至看清為止。檢查時先查視神經乳頭,再按視網膜動靜脈分支,分別檢查各象限.最後檢查黃斑部。檢查視神經乳頭時,光線自顳側約15度處射人;檢查黃斑時,因病人注視檢眼鏡光源;檢查眼底周邊部時,囑病人向上、下、左、右各方向注視、轉動眼球,或將檢眼鏡角度變動。
觀察視神經乳頭的形狀、大小、色澤,邊緣是否清晰。觀察視網膜動、靜脈,注意血管的粗細、行徑、管壁反光、分支角度及動、靜脈交叉處有無壓迫或拱橋現象,正常動脈與靜脈管徑之比為2;3。觀察黃斑部,注意其大小、中心凹反射是否存在,有無水腫、出血、滲出及色素紊亂等。觀察視網膜,注意有無水腫、滲出、出血、剝離及新生血管等。
4.眼底檢查記錄;為說明和記錄眼底病變的部位及其大小範圍.通常以視神經乳頭,視網膜中央動、靜脈行徑.黃斑部為標誌,表明病變部與這些標誌的位置距離和方向關係。距離和範圍大小一般以視神經乳頭直徑PD(1PD=1.5mm)為標準計算。記錄病變隆起或凹陷程度,是以看清病變區周圍視網膜面與看清病變隆起最高處或凹陷最低處的屈光度(D)差來計算,每差3個屈光度(3D)等於1mm。
注意事項
1.檢查眼底時雖經撥動任何一個鏡盤,仍不能看清眼底,也說明眼的屈光間質有混濁,需進一步作裂隙燈檢查。2.對小兒或瞳孔過小不易窺入時,常須散瞳觀察,散瞳前必須排除青光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