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姑

相姑,中國古代對男妓的一種稱呼,出現於清朝。清朝規定,官員無論大小上至王公大臣下至末流小官,絕不可以上酒家,更不可去青樓嫖妓。依照大清律例官員嫖娼仗六十或降職或革職。相公的本義是上層社會中的年輕男子,但在清朝也用它來稱扮演女人的男演員,後來則成為男伶而同時是同性戀對象的一種稱呼。"相公業"一詞中的相公,指的就是供男人作為性愛對象的男子。後來有人覺得這樣使用"相公"一詞不妥,便改稱"相姑"或"像姑"。

基本內容

相姑,中國古代對男妓的一種稱呼,出現於清朝。清朝規定,官員無論大小上至王公大臣下至末流小官,絕不可以上酒家,更不可去青樓嫖妓。依照大清律例官員嫖娼仗六十或降職或革職。於是出現了"相姑"或者也叫"相公"。相公的本義是上層社會中的年輕男子,但在清朝也用它來稱扮演女人的男演員,後來則成為男伶而同時是同性戀對象的一種稱呼。"相公業"一詞中的相公,指的就是供男人作為性愛對象的男子。後來有人覺得這樣使用"相公"一詞不妥,便改稱"相姑"或"像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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