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直銷起源於中國的清末民初!有史料記載,早在1929年中國內地的王星記扇莊的第二代當家王子清就曾用一種類似直銷的方式招攬生意:無論什麼人只要給王星記介紹業務,均可得到成交額中的5%——10%的佣金。這是世界上最早有史料記載的直銷,也是直銷的起源!現代直銷起源於美國,直銷最早的萌芽始於20世紀50年代,由猶太人卡撒貝創立。隨著信息化社會的迅速發展和人們圖求方便快捷購物心理而興起。直銷幾乎遍及全球所有市場經濟成熟和發達的國家。
分類
雖然直銷可說是人類最早的商業配銷方式,但是直銷並沒有被人好好的了解,至今對直銷的定義一直沒有定論,原因是直銷這種模式被分為了兩大類:第一類:狹義直銷(DirectSelling)
產品生產商、製造商、進口商通過直銷商(兼消費者)以面對面的方式將產品銷售給消費者,含單層直銷和多層直銷。單層直銷有20%的直銷公司使用,多層直銷則有80的直銷公司在使用。單層次直銷(Uni-LevelMarketing)是直銷商(兼消費者)將公司產品或服務銷售給消費者,根據其銷售業績向公司領取獎金的銷售模式;多層次直銷(Muti-LevelMarketing)又稱“傳銷”是根據公司的獎勵制度,直銷商(兼消費者)除了將公司的產品或服務銷售給消費者之外,還可以吸收、輔導、培訓消費者成為他的下線直銷商,他則稱為上線直銷商,上線直銷商可以根據下線直銷商的人數、代數、業績晉升階級,並獲得不同比例的獎金。
第二類:直復行銷(DirectMarketing)
這種模式也叫直效行銷,產品生產商、製造商、進口商通過媒體(郵寄DM、電視購物頻道、網際網路)將產品或者諮詢傳遞給消費者。直復行銷中的“直”,是指不通過分銷商直接銷售給消費者,“字”是指企業與顧客之間的互動,顧客對企業行銷努力有一個明確的回覆(買與不買),企業對可統計到的明確的回覆數據,由此對以往的行銷效果作出評價。
第一類直銷被稱作狹義的直銷,第一類和第二類加起來被稱作廣義的直銷。2005年12月1日,我國《直銷管理條例》的出台,此條例所稱的直銷是:本條例所稱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以下簡稱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條例指的直銷是上面提到的第一種定義。而第一類直銷模式中最主要的一種行銷模式多層次行銷即我們平時所稱的傳銷已經被我國禁止。所以上述的兩類行銷模式的共同點大大增加,他們的共同特點就是無店鋪銷售,產品或服務不經過分銷商,直接到用戶手中。
法律法規
1997年:國家工商局發布《傳銷管理辦法》由國家工商局發布的《傳銷管理辦法》對傳銷有過如下定義:傳銷是生產企業不通過店鋪銷售,而由傳銷員將本企業產品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經營方式。《傳銷管理辦法》是我國第一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給予傳銷合法的地位,同時對傳銷企業的設立運作、傳銷員的資格和管理作了嚴格的限制,並且有一些法律責任條款保證對傳銷活動的監控。
1998年4月18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全面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
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全面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規定:“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應一律立即停止傳銷經營活動”。《傳銷管理辦法》同時失效。傳銷企業進入嚴冬。
1998年6月18日:《關於外商投資傳銷企業轉變銷售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出台。
禁止傳銷整整兩個月之後,外經貿部出台了《關於外商投資傳銷企業轉變銷售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外商投資傳銷企業必須轉為店鋪經營”,促使多家企業轉型經營。
2002年2月21日:發布31號文 外經貿部再次發布《關於〈關於外商投資傳銷企業轉變銷售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中有關問題的規定》,對轉型企業中僱傭推銷人員的方式、報酬、契約訂立等方面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再次強調店鋪經營,業內稱之為31號文。
2003年9月:第一次廈門會議
在廈門第七屆中國投資貿易洽談會期間,商務部、工商總局等部門邀請安利、雅芳、完美、南方李錦記、玫琳凱、如新、康寶萊7家企業商討直銷立法事宜。第一次廈門會議的召開,標誌著中國直銷立法的開始。
2004年2月9日:
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鄧湛首次公開披露,“直銷立法將在年內出台”。9月11日,商務部部長助理黃海再次確認了中國將加快直銷立法進程。他表示,商務部和國家工商總局正在加緊制定有關直銷業的管理辦法。
2004年5月18日:“關注中國直銷開放小組”成立
“關注中國直銷開放小組”成立,這是一個過渡性組織,原由安利、雅芳、完美、南方李錦記、玫琳凱、如新、康寶萊7家企業組成。
2004年7月
商務部等部門與“關注中國直銷開放小組”舉行了四次直銷立法專題小組會議,就直銷立法的相關內容進行了詳細地探討。
2004年9月10日:第八屆中國投資貿易洽談會直銷論壇開幕
由商務部和工商總局牽頭,第八屆中國投資貿易洽談會直銷論壇在廈門悅華酒店開幕。重點討論準入門檻。
2005年4月8日:雅芳公司成為中國首家官方批准的直銷試點企業
雅芳全球董事會主席兼行政長官鍾彬嫻在京宣布,商務部和國家工商總局已正式批准雅芳(中國)有限公司作為直銷開放前第一家試點公司,在北京、天津和廣東省進行直銷試點。
2005年8月10日:國務院通過《直銷管理條例(草案)》和《禁止傳銷條例(草案)》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8月1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直銷管理條例(草案)》和《禁止傳銷條例(草案)》。據知情人士表示,在《直銷管理條例》通過審議後,需要退回商務部和國家工商總局進行至少1個月的微調,然後對外正式頒布。
2005年11月1日:《禁止傳銷條例》實施
2005年11月2日:《直銷管理條例》相關配套辦法出台
11月2日,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及公安部等聯合發布《直銷企業保證金存繳、使用管理辦法》、《直銷員業務培訓管理辦法》和《直銷企業信息報備、披露管理辦法》(簡稱《辦法》)。配套規定意見將和《直銷管理條例》共同於12月1日正式實施。
2005年12月1日《直銷管理條例》實施
概念
在這裡給廣義的直銷一個確定概念:廣義直銷(Directsales)產品製造商、生產商或者進口商直接將產品或服務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方式。
直銷,顧名思義是直接銷售的意思,把產品或服務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行銷方式才是真正意義的直銷。我們常見的真正具有直銷意義的銷售方式有如下一些:
1.門店服務,例如理髮店,理髮師直接為顧客服務。
2.前廳後廚,例如飯店,從廚房到餐廳飯店把飯菜及服務直接提供給消費者。
3.前店後廠,例如裁縫店,從縫紉間到櫃檯裁縫師傅直接把服裝提供給消費者。
4.委託加工,例如三峽大壩發電機組,工廠按要求生產並直接提供給電站。
5.特種工業,例如軍工廠直接把產品銷售給軍隊等等。
從我國禁止非法傳銷後,逐漸有人開始使用直銷一詞來代替傳銷一詞。
“直銷模式”實質上就是通過簡化、消滅中間商,來降低產品的流通成本並滿足顧客利益最大化需求。在非直銷模式中,有兩支銷售隊伍,即製造商到經銷商,再由經銷商到顧客。
在國內,直銷是這樣定義的:製造商在向公眾進行一定訴求的基礎上,直接與目標客戶溝通,以達到實踐消費的行銷活動。
直銷有3方面的要素:一是公眾消費意識的支持;二是一對一關係的建立與形成;三是現場展示與焦點促銷。
由於直銷直接面對客戶,減少了倉儲面積並杜絕了呆帳,沒有經銷商和相應的庫存帶來的額外成本,因而可以保障公司及客戶利益,加快成長步伐。
公司要進行直銷,首先必須透徹研究顧客需求,而不是競爭對手,通過細分市場和提供異質化產品來切入市場。其次要增加直銷的觸角,與顧客保持互動,如網上直銷,電子商務,DIY定單接納,電話直銷等。再次要有科學管理直銷團隊的方法,確保銷售團隊高效運轉。例如安利公司(Amway)的店鋪+銷售代表式直銷和“按單生產”的戴爾(Dell)式直銷,這是目前最為成功的兩大直銷方法。安利式直銷核心要素在於提高顧客和職員滿意度,戴爾式則必須通過不斷開發新產品來滿足顧客需求的異質性。
無論安利模式還是戴爾模式,合理的利用廣告途徑增加與顧客的溝通是很有必要的,而所謂的直銷省略宣傳費用而使顧客需求成本降低,是短視和錯誤的。沒有與顧客的有效溝通是很難研發出有需求潛質的產品的,更別說提升顧客滿意和公司業績了。
直銷將沿著減少流通環節提供滿意產品的主旨,向更能體現顧客價值的趨勢發展,通過DIY接受定單,採用OEM虛擬經營,貫徹6Õ原則,採用CtoP(公司對個人)或PtoP(個人對個人)的服務模式不斷豐富直銷的內涵。在充分了解國家法規、市場特性的情況下採用合理的直銷方法,不純粹模式化,將為直銷企業永續經營保駕護航</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