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79年10月,北京市公安學校學習;1980年10月,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幹部、副主任科員、分局團委副書記;
1989年08月,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宣傳處副主任科員;
1990年0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人事廳副主任科員、政治部主任科員、副處級助理檢察員、正處級檢察員;
1998年12月,北京市委政法委調研員、紀檢處處長、幹部處處長、助理巡視員兼幹部處處長;
2006年10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2006年11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政治部主任;
2009年12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13年07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正局級)、檢察委員會委員;
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2016年01月,兼任最高檢整合組建的新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
2018年03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兼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國家監察委員會委員。
中共十八大代表。
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任免信息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任命盧希(女)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2016年1月7日晚,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主持召開最高檢黨組會,傳達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特別是習近平重要講話精神。最高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鬍澤君,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邱學強,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孫謙、張常韌、李如林,黨組成員、中央紀委派駐最高檢紀檢組組長許衛國,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王少峰參加會議。副檢察長姜建初、檢委會專職委員陳連福、檢委會專職委員兼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盧希列席會議。這是盧希首次以反貪總局局長身份亮相。
2018年3月2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分別經表決,任命盧希為國家監察委員會委員。
擔任職務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兼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國家監察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