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事會議

監事會議來源於西方的股份公司。監事會議與戒律院構成寺院的監察系統,只是監事會議偏重監察、監督,戒律院側重教育與認定。監事會議議員不兼任管理委員會、咨議委員會、戒律院、執事會議成員。任期每屆為五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監事會議由全體監事會議議員(主委、副主委、秘書、議員)組成,監事會議成員的資格與管理委員會、咨議委員會、戒律委員資格相同,必須經全體監事會議議員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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