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導致了分工的日益細化和財富的集約化運作,現代股份企業制度,因為迎合了社會發展的這一趨勢,在自身風靡全球的同時,也極大地促進了經濟的繁榮。但是,將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為特徵的股份企業制度自產生之日起就面臨著代理成本和治理結構問題,特別是伴隨著近年來公司控制權日益向經理層聚集的趨勢,加強對公司經營管理層行為的合法性、妥當性監督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保證公司監督權的正常行使成了理論界和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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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公司監事的職能是什麼嗎?你知道監事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嗎?你知道監事負有哪些責任嗎?本書是一本股份制企業監事事典,詳細論述了公司監事的職能、權利、義務等,閱讀本書你會了解監事,了解公司監督機制。
目錄
公司治理結構概論
1股份公司的特性與類型
2公司治理結構的概念及演變趨勢
3各國公司治理結構模式的比較
4我國國有企業稽察特派員制度和監事會制度監事的委任
5何為監事
6監事的法律地位
7監事的資格
8監事的選任制度
9監事的職權
10監事會會議
11監事會報告
12權力來源
13監事權力的形式來源
14監事權力的分析
15我國公司監事的權力
16監事權力的行使方式
[案例1]“四砂事件”監事會反對董事會案
[案例2]ST凱地監事會罷免公司董事案
[案例3]嘉寶實業監事會否決董事會的兩項計畫案
[案例4]泰達股份推出股權激勵機制案
17義務的來源
18注意義務
19忠實義務
[案例5]東方鍋爐高管人員特大貪污案
[案例6]重慶百貨1998年年度報告遺漏監事會報告案
20法律責任
21監事的民事法律責任
22監事的行政法律責任
23監事的刑事法律責任
24監事的免責
精彩文摘
前言
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導致了分工的日益細化和財富的集約化運作,現代股份企業制度,因為迎合了社會發展的這一趨勢,在自身風靡全球的同時,也極大地促進了經濟的繁榮。但是,將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為特徵的股份企業制度自產生之日起就面臨著代理成本和治理結構問題,特別是伴隨著近年來公司控制權日益向經理層聚集的趨勢,加強對公司經營管理層行為的合法性、妥當性監督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保證公司監督權的正常行使成了理論界和實務界共同探討的熱門話題。
監督機制是公司制度的一種內生機能,是公司制度得以存續發展的根本,任何國家或地區,不管其經濟基礎和意識形態如何不同,監督機能都是公司制度必不可少的要素。在以大陸法係為主的歐洲地區,公司的監督權由監事、監事會和審計員行使,在以英美法係為主的英語國家,監督權由獨立董事及其組成的監督委員會和社會監督機構行使。我國是一個大陸法系傳統的國家,監事會是行使公司監督權的法定機構,自1993年《公司法》頒布以來,特別是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發展、上市制度不斷完善和公眾公司數量的逐漸增加,我國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逐步建立,股份公司的監督機制從無到有,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不斷加強。但是,相對於公司制度長遠的發展歷史和現代股份公司對監督機制的需求而言,我國股份公司的監事會制度仍然處於起步階段,監事會的工作仍存在諸多不足之處。當然,這種不足和不成熟有市場經濟發展歷史短、國有企業所有者虛位、現代企業賴以生存的市場環境不成熟、企業行政性經營慣性等客觀原因,但國內法律規定及實務界對公司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