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縣燈官

盂縣燈官

盂縣燈官是流行於山西省盂縣的一種春節社火形式。燈官也稱“農民會”、“誇官”。是流傳在山西盂縣大吉村一種少見的、仿照生產農具、五穀雜糧和蔬菜為花燈的表演形式。

表演過程

“燈官”由33人組成。其中縣太爺著戲曲中七品官服,手拿紙扇,坐在扇車上,由4名轎夫抬著。轎前衙役4名,分別扛篩狀的“鑼燈”、“清道燈”和掃帚形狀的“迴避”、“肅靜”燈。轎後四名跟班,亦分別扛“木杈燈”、“木杴燈”和“臘扦燈”。後隨20名表演者,均系明代服飾打扮。分別執犁、耬、磨、鋤、鐮、簸箕、玉米、高粱、蔬菜、水果等各種形狀的彩燈。在鑼鼓打擊樂和嗩吶的伴奏聲中,二路縱隊(當地稱“長蛇陣”)行進於街頭。當行至圍觀者較多或場地寬敞處時,變換隊形成“連環陣”。樂止,由縣太爺(即燈官)領念順口溜,如“穀雨前後,種瓜點豆”、“頭伏耬田滿罐油,二伏耬田半罐油、三伏耬田沒來由”及“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等農家諺語和詩句。之後繼續列隊前行,如此反覆 。

據說,燈官從明代創辦以來,每年正月十五都必到縣衙表演,演畢縣太爺還要贈送些賞賜。這種以農業生產中從種到收,仿照所有農具做成花燈表演的形式,在山西獨此一家。亭台相映襯。主次分明,宛若一座別有特色的古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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