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期物價滿意指數

當期物價滿意指數是指確定為等值貨幣的名義貨幣的時點或時期的一般物價指數,當以本期期末名義貨幣為等值貨幣時,則應以該報告期期末的一般物價指數為當期一般物價指數。

簡介

當期物價滿意指數是反映居民對當期物價滿意程度的擴散指數。

發布者

中國人民銀行(央行)

周期

一季度

調查者

中國人民銀行(央行)

調查方法

調查採用抽樣問卷方式。

調查對象

每季在全國50個(大、中、小)調查城市、400個銀行網點各隨機抽取50名儲戶,全國共20000名儲戶作為調查對象。

計算方法

該指數的計算方法是,在全部接受調查的儲戶中,先分別計算認為本季物價“令人滿意”與“偏高,但尚可接受”的居民占比,再分別賦予權重1和0.5後求和得出。指數取值範圍在0~100%之間。指數在50%以上,反映該項指標處於向好或擴張狀態;低於50%,反映該項指標處於變差或收縮狀態;等於50%表示該指標與上季持平。

首次發布時間

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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