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常分類
英文: anomaly classification
釋文:例如,按其規模級次可分為局部異常和區域異常;按賦存介質分為岩石、水系沉積物、土壤、水、植物及氣體等地球化學異常;按其發育位置和地質一景觀環境可分為基岩、殘坡積物、運積物中的異常;按成因可分為原生異常、次生異常,礦致異常、非礦異常、岩性異常、人為異常等。異常分類不儀是簡單的歸類,其重要意義和作用在於說明和促使研究者把握各類異常的地質一地球化學內涵。例如,局部異常和各級次(礦區、礦田、成礦區帶,地球化學省等)區域異常,在元素組合、含量水平、賦存形式、相關關係等方面有本質差異;殘坡積物和運積物(覆蓋層)中的異常,在成因和信息含意上有很大差別。因此,異常分類不是形式上的工作,而是方法研究、操作規程、資料處理和解釋的理性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