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2年至2002年在株洲硬質合金廠工作,歷任廠供應處長、銷售處長、生產安全環保處長、廠長助理兼生產部部長,期間1999年至2000年借調中國稀有稀土金屬集團公司任生產經營處處長、總調度長;2002年4月任郴州市人政府副市長;
2005年10月任中共郴州市委常委、郴州市人政府副市長;
2007年1月任中共郴州市委常委、郴州市人政府常務副市長;
2011年4月任湖南省農村信用合作社黨委副書記。
2014年2月任湖南省科學技術協會黨組書記、副主席。
2014年2月至2016年4月,任湖南省科學技術協會黨組書記、副主席。
人物事件
違紀調查
2016年2月25日,據湖南省紀委訊息: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科學技術協會黨組書記、副主席畢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5]免去職務
2016年4月18日,湖南省科協第九屆全省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召開。會議同意免去畢華的湖南省科協第九屆委員會委員、常委、副主席職務;增補湖南省科協黨組書記劉小明同志為省科協第九屆委員會委員、常委、副主席。依法雙開
2016年5月26日,據三湘風紀網訊息,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對省科協原黨組書記、副主席畢華立案審查。經查,畢華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承攬工程建設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畢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員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生活腐化墮落,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畢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按相關規定撤銷其省政協委員、常委資格。對畢華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