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市教育局

畢節市教育局

畢節市教育局為畢節市事業單位,市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21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共設有6個內部機構。

基本信息

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

二、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籌措教育經費,規劃實施教育基建投資和教學設備投資;監測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及使用情況,管理國內外對全區教育的援助和教育貸款。

三、統籌管理全區基礎教育工作,指導與評估全區中等和初等教育及中等以下各類學校的教育改革,指導監督全區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組織開展基礎教育的督導評估工作。

四、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五、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參與地屬學校領導班子的考察調整工作。

六、規劃指導全區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及法制和國防教育工作。

七、負責全區教育系統財務監督和行政監察工作。

八、主管全區的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和各級各類學校的編制標準,統籌規劃全區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的建設工作,做好教師的職稱評定、聘用工作,嚴格執行教職工編制標準,負責對地直學校按人事調配的有關核編及進人計畫等規定進行人事調配工作。

九、做好各類高等、省屬中等學歷的招生考試工作,統籌管理地屬各類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編制各類中等學校的招生計畫;負責地屬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籍、學歷管理及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十、規劃指導全區教育系統的教育教學研究工作,為學校科研成果的推廣,為“產學研”結合搞好服務工作。

十一、統籌管理、協調、指導全區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負責非教育系統出國留學人員的派出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和信息系統的開發與建設工作。

十三、承擔行署教育督導室的工作及語言文字有關工作。

十四、承辦行署和省教育廳交辦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負責各類公文的傳遞與管理;負責會務、文秘、檔案、信息、教育通訊、報刊征訂、收發、信訪、機要、保密、保衛、安全、普法宣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督查督辦、政務、校務公開及機關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人事股

配合有關部門按照不同類型學校人員編制確定全市各類學校教職工配備定額,根據各校教職工餘缺情況提出教職工市內學校間調整建議方案;參與中國小校領導班子的考核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進行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負責畢業生報到及畢業生檔案轉移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中、國小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及各級職務的聘任及職稱管理等工作;負責人事及工資年報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教育系統各類人員的工資調整及各種福利的審查報批工作;辦理教職工離(退)休審查報批手續;辦理教師榮譽證書;組織指導全市學校的年度考核,全市教育系統的推優評優評特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事檔案的管理;完成局黨組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三)計畫財務審計股

負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及管理;指導全市學校的財務管理,監督檢查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審定市直學校教育事業費的預決算;制定基建投資計畫、監督管理教育專項經費、贈援款等,管理各類教育項目工程資金;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綜合報表統計工作;監督管理直屬單位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公共財產、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基建項目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市會計核算中心做好全市教職工工資發放工作。負責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下列事項進行審計或審計調查。財務計畫或單位預算的執行和決算;預算內外各項教育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大型設備的購置及國有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基建與維護工程的概算與預決算;所屬單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經濟契約的簽訂和執行;各項教育經費的落實和使用;國家財經法規和上級、本級財經規章的執行,內控制度的建立與執行;上級與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負責審核、報批中國小校政府採購申請。對中國小校的重要審計事項,經主管領導批准,直接進行審計或參與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對中國小校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情況定期督查,積極宣傳國家審計法規,對中國小校財務收支等經濟活動中的有關問題提供諮詢服務。負責運用審計職能加強內部管理,促進教育經費增收節支,提高教育投入效益,推進廉政建設和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

(四)基礎教育股

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擬定全市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指導中國小教育、校外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及學校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制定基礎教育發展目標、規劃,組織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掃除青壯年文盲規劃;審核中國小校的設定與變更,指導學校管理與教育改革、管理中國小教學用書;評估、論證、審定管理全市社會力量辦學舉辦的普通中國小;負責全市高中段學生學籍及會考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生的學籍管理;實施指導全市中國小常規管理、素質教育工作以及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

統籌管理全市各類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教育;擬定全市職業教育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市直職業學校的教育改革、專業建設、教材建設和實訓基地(實驗室)的建設,制定中等職業學校、成人教育學校的管理辦法和辦學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職業教育專業教師的培訓工作;負責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學歷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職業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

(六)政策法規股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普法工作及教育法律法規的社會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教育行政執法檢查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法制培訓及法律諮詢服務工作;承擔針對市教育局的行政處罰、涉及市教育局的行政訴訟等案件的處理;負責有關教育行政申訴、教育仲裁案件的受理和處理;指導、協調市教育局其他股室的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全市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及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具體工作由辦公室負責。

紀檢、監察機構:市紀委監察局派駐的紀檢組、監察室行政編制2名,其中1名占紀委機關監察局行政編制,紀檢組長1名。

人員編制

市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2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股級領導職數7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5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其他事項

(一)設立畢節市考試培訓中心,為市教育局直屬正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8名。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宗旨業務範圍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另外行文明確。

(二)設立畢節市學生資助中心,為市教育局直屬正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5名。領導職數:主任或副主任1名。其宗旨、業務範圍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另外行文明確。

(三)原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管理關係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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