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區

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區,是指國家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區。

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區
【注音】xǜqínyíchuánzīyuánbǎohùqǖ
【釋義】是指國家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區,這種保護區都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在畜禽遺傳資源的中心產區,範圍界限明確;
(二)保護區內應有2個以上保種群,保種群之間的距離不小於3公里;蜂種保護區具有自然交尾隔離區,其中,山區隔離區半徑距離不小於12公里,平原隔離區半徑距離不小於16公里;
(三)保護區具備一定的群體規模,單品種資源保護數量不少於保種場群體規模的5倍,所保護的畜禽品種質量符合品種標準。
2006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布的《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和基因庫管理辦法》規定:“農業部負責全國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基因庫的管理,並負責建立或者確定國家級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和基因庫。省級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基因庫的管理,並負責建立或者確定省級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和基因庫。”“全國畜牧總站承擔國家級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基因庫的具體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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