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外[10]

界外[10]

界外是現代詞,是一個專有名詞,指的是界外球。

高爾夫球用語“界外”

界外/界外球,通用簡寫OB,即Out of Bounds的縮寫。這裡並非足球範疇,而是高球範疇內的“界外”。
顧名思義,此“界”用於區劃高爾夫球道和其外區域的(障礙)
so,“界外球”即球位於比賽禁止的球場外面的區域,通常以白樁示之……
同時選手要罰桿或罰距離,即,必須重新擊球,加罰一桿
球道外的球,不管是打進水裡還是滾進溝里,關鍵在於先前限定的球場邊緣,而非水陸山地云云……

莆田話說的“界外”

康熙元年(1662年),清廷為杜絕沿海民眾對鄭軍的支援,下令福建沿海人民遷入內地居住;八年(1669年),因鄭軍已退守台灣,遂下令展界,各地所展地界幅度不一;十七年(1678年),又因軍事需要,再將一些地方的百姓移入原遷界限內;康熙二十年至二十二年(1681~1683年),清廷平定鄭軍、統一台灣後,才令全部復界。
康熙元年(1662年)遷界

清康熙元年沿海遷界
,福建自南往北——
詔安邊以分水關、赤南山和梅州寨等地為界,共豁田地384頃余;
漳浦邊以雲霄、大梁山、高洋口、荔枝園、趙家堡、橫口等地為界,共豁田地1287頃余;
海澄(包括龍溪)邊以洪礁、鹿石山、石馬、三叉寨、江東橋、蓮花村等地為界,共豁田地1166頃余;
同安邊以灌口寨、薴溪橋石潯、三忠宮和小盈等地為界,共豁田地1941頃余;
南安邊以東嶺、大盈等地為界,共豁田地372頃余;
晉江邊以內坑、龍源山、石獅、寶蓋山,又以鷓鴣寨、後渚、洛陽橋為界,共豁田地1252頃余;
惠安邊以石任寨、埔塘寨、宣妙寨、塗嶺寨等地為界,共豁田地1909頃余;
仙遊邊以楓亭、梅嶺、壺公山尾等地為界,共豁田地81頃余;
莆田邊以壺公山首、黃石、天馬山、寧海、涵江、江口等地為界,共豁田地4430頃余;
福清邊以蒜嶺驛、漁溪鋪、蒼霞嶺、松潭山、牛宅村、里美等地為界,共豁田地4634頃余;
長樂邊以鹿平山、金剛腿等地為界,共豁田地913頃余;
閩縣邊以象洋山為界,共豁田地380頃余;
連江邊以浦口、透嶺和蓼沿的棋盤山等地為界,共豁田地547頃余;
羅源邊以岐陽鋪、護國鋪等地為界,共豁田地266頃余;
寧德邊以白鶴嶺、銅鏡、閩坑等地為界,共豁田地160頃余;
福安邊以小留嶺、廉嶺、茶洋、大梅為界,共豁田地484頃余;
福寧州邊以柳溪、杯溪、州城、赤岸、楊家溪、店頭、桐山為界,共豁田地1797頃余。
遷界時,為維持交通幹道,保留通往浙、粵大路的地面。沿界挖溝築牆,設寨建台,分兵把守,嚴禁民眾越界。
當時,各地被遷的地域大小不等,凡支海多、港灣多、漁民多及鄭軍活動頻繁的地方,遷幅都較大;而人口眾多、經濟發達的地方,遷幅較小,甚至不遷。如今之安海,當時只遷十里,以內坑為界;漳州石碼和晉江陳埭、後渚等地則不遷。沿界的府、州、縣城也都不遷。
清初遷界,對社會經濟破壞極大,給福建人民帶來深重災難。遷界時,凡屬界外的村莊、田宅,“悉皆焚棄”,造成“濱海數千里,無復人煙”,家破人亡,流離失所。且因界外大片森林被砍,多數海堤被衝垮,海水漫灌,生態環境嚴重惡化。復界時,人們為重建家園付出了極大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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