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生態文明指數(ECC)是以全國地級市及以上城市為單元,採用綜合加權指數法評估市生態文明指數,以各市生態文明指數平均值計算省和國家生態文明指數。
在等級劃分上,得分80分以上為優秀(整體上能達到世界先進水平);70分至80分為良好(整體上能達到國家良好水平);60分至70分為一般(整體上能達到國家達標水平);小於60分為較差(整體上未能達到國家達標水平)。
具體評估指標包括生境質量指數、環境空氣品質、地表水環境質量、人均GDP、第三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單位建設用地GDP、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強度、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度、單位農作物播種面積化肥施用量、城鎮化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鄉居民收入比、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自然保護區面積占比共17項指標。
2019年4月22日 ,中國工程院生態文明建設重大諮詢研究項目組在京發布生態文明建設若干戰略問題研究(二期)項目研究成果暨生態文明發展水平評估報告。報告顯示,2017年我國生態文明指數為69.96分,總體接近良好水平 。
2015年到2017年間我國各地生態文明發展水平普遍提升,共有235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生態文明指數提升明顯。
福建省、浙江省和重慶市在全國省區市中生態文明指數排名前三位,廈門、杭州、珠海、廣州、長沙、三亞、惠州、海口、黃山、大連在全部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排名前十位 。
提升原因
生態文明指數得分提高的主要原因是環境質量改善與產業效率提升,其中水污染和大氣污染排放強度、空氣品質和地表水環境質量等是提升最快的指標 。
存在差距
同時,我國生態文明與國際先進水平尚有較大差距,區域發展不協調、經濟與生態環境發展不均衡仍然是我國生態文明發展的突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