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領導
第一屆協會主要領導(2008—2012年)
名譽會長:劉永富 甘肅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
會 長:田振璽 原甘肅省紀委常委、常務副書記
常務副會長:戴生廷 蘭州鐵路局總調度長
副會長(法定代表人):張輝珍 甘肅宇臻物流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王勇謙 甘肅省商務廳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第二屆協會主要領導(2012—2016年)
名譽會長:劉永富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副組長,扶貧辦黨組書記、主任
會 長:田振璽 原甘肅省紀委常委、常務副書記
常務副會長:戴生廷 蘭州鐵路局總調度長
副會長(法定代表人):張輝珍 甘肅宇臻物流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王勇謙 原甘肅省商務廳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第三屆協會理事會成員(2016—2021年)
會 長(法定代表人):岳建武 蘭州隴海綠色產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甘肅省民間商會副會長
執行會長:林明漢 北龍口國際商貿物流城總經理兼物流園區專業委員會主任
執行會長:王中正 成縣順通物流園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電商物流專業委員會主任
執行會長:常生榮 甘肅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副會長兼秘書長:宋光奇 甘肅省物流行業協會
副會長(按姓氏筆畫排列)
馬萬榮 甘肅省公路航空旅遊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濟師
王 菁(女)甘肅加吉速運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久梗 甘肅省物流與信息技術研究院院長(兼專家諮詢專業委員會主任)
王書槐 蘭州順豐速運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希明 甘肅建投物流集團公司董事長
王順祿 敦煌順飛達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振東 甘肅建投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王桂蓉(女)甘肅東部運輸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常務副總
王維國 蘭州金輪實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巨寶慶 蘭州新區商貿物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 偉 蘭州和盛農產品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 忠 甘肅省現代物流職業教育集團理事長
劉永忠 甘肅安達貨運有限公司總經理
劉春彬 甘肅鑫港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劉繼彬 甘肅祁連山水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牟興明(回)蘭州新區盛世長達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
楊金山 甘肅隴郵醫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蘇 亮 蘭州國際港務區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一帶一路專業委員會主任)
李俊年 武威騰宇物流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雪松 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汽車運輸分公司總經理
吳 銘 甘肅省商業儲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吳 越 武威市金沙物流園總經理
吳 聰 白銀有色鐵路運輸物流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張建國 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甘肅省分公司副總經理
張繁強 蘭州鐵邦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林賢通 甘肅民豐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兼冷鏈物流專業委員會主任)
范朝暉 蘭州驕陽倉儲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兼危化品物流專業委員會主任)
鄭永林 甘肅錦誠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
胡志宏 甘肅省高速公路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
趙正林 隴南東盛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
秦進林 蘭州貨運西站(康順物流園)董事長
高永林 甘肅鼎豐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
高榮根 甘肅中通速遞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
顏海濱 蘭州聯友食品冷藏有限公司董事長
常務理事(按姓氏筆畫排列)
王紅霞(女)甘肅省輕紡工業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王堅民 蘭州新區商貿物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商貿物流專業委員會主任)
王彥宏 甘肅中寰衛星導航通信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新榮 甘肅祥合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方斌國 甘肅方正稅務師事務有限責任公司所長
王聰坤 甘肅九龍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華 光 甘肅濱河酒業行銷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劉安忠 甘肅冰洋製冷設備有限公司總經理
劉瀚鵬 蘭州冠利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
閆 軍 甘肅省物流與信息技術研究院副院長
安小民 甘肅全域物流諮詢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祁 緒 蘭州商業會計學校校長
李 玲(女)張掖市新樂物流配送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李文杰 甘肅省高速公路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李剛強 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鐵路運輸公司總經理
李建凡 甘肅陸地港供應鏈有限公司總經理
吳小明 甘肅誠佳信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何慶宇 蘭州億佳通倉儲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鄒小林 青海富森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學堯 山丹縣德隆農副產品保鮮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陳培澤 甘肅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陳斌民 甘肅綠苑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岳彥軍 蘭州隴海農產品市場有限公司總經理
周 燦 蘭州蘭石集團蘭駝農業裝備有限公司總經理
郝 勇 甘肅新網通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總經理
賀昌龍 甘肅聖龍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
班省華 甘肅省輕工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賈 偉 甘肅公航旅金融倉儲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供應鏈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
郭忠民 甘肅萬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黃耀翔 蘭州隴海高原夏菜產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曹 馳(女)酒泉市特爾鮮農產品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彭 輝 甘肅金智陽汽車銷售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
焦世宗 蘭州嘉德運輸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
靳長亮 甘肅上聯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總經理
翟丹雲(女)甘肅省商業科技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所長
滕修武 甘肅雙遠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
理 事(按姓氏筆畫排列)
馬丁丑 甘肅農業大學財經學院副院長、教授
馬建華 中國重汽濟南輕卡蘭州分公司總經理
馬國祥(回)蘭州國祥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亞紅(女)甘肅嘉禾木業包裝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妍凌(女)甘肅省物流行業協會辦公室副主任
王國強 甘肅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院長
王建軍 蘭州得實辦公自動化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增紅 蘭州新捷達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田 禧 甘肅興邦物流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令啟榮 甘肅綠能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蘭 煒 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處長、教授
師青虎 甘肅青鋒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朱茂軍 嘉峪關市金翼城鄉電商快遞物流集散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劉 坤 嘉峪關宏韻達快遞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劉亞軍 蘭州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黨委書記、副研究員
劉偉國 西北師範大學商學院副教授
劉德光 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系主任
米生祿 蘭州米家山百合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孫志忠 蘭州文理學院副教授
杜 娟(女)甘肅太暢汽車貿易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楊雯佳(女)甘肅信達商務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李 浩 蘭州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本部總裁
李東升 蘭州金程倉儲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松生 中國重汽集團濟南卡車股份有限公司蘭州分公司經理
余治軍 蘭州康順達成國際物流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汪 麗(女)蘭州職業技術學院室主任、副教授
沈光平 蘭州煜通快遞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
宋琴遠 甘肅安吉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 武 蘭州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學院系主任、教授
張玉春 蘭州理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系主任、教授
張志明 甘肅金龍通雲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陳永斌 定西金帆現代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陳成良 酒泉市酒嘉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林 軍 甘肅政法學院經濟管理學院院長、教授
周 植 天水甘泉物流園區管理委員會主任
周健民 甘肅嘉民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
鄭 波 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時代事業部市場部經理
姜 旗 甘肅省商業與旅遊服務業職教集團理事長
袁明海 蘭州財經大學隴橋學院室主任
徐永鋒 蘭州財經大學現代物流研究所所長、副教授
郭雲峰 甘肅省商業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郭文革(女)定西市宏拓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
高 烜 蘭州敦敦運輸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
譚素蘭(女)甘肅祥雲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總經理
薛淑麗(女)上海鐵通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魏建芳(女)甘肅昊威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總經理
團體會員(按姓氏筆畫排列)
劉璐璐(女)隴南物流商貿聯合商會辦公室副主任
時放明 蘭州市交通物流協會會長
陳其林 張掖市物流行業協會會長
費治東 隴南市武都區物流行業協會會長
郭世雄 蘭州搬家運輸行業協會會長
景 輝 甘肅省快遞協會秘書長
魏尚倫 白銀市物流行業協會秘書長
協會宗旨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挖掘、集中、整合物流資源,加強物流學術研究和交流,發展壯大物流企業,培育物流需求市場,全心全意為會員及行業服務,維護會員及企業的合法權益,加強行業自律,密切社團、企業與政府間的聯繫,建立和完善我省現代物流體系,促進地區現代物流產業和物流企業的快速健康和諧發展,更好地為我省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協會職能
組織實施行業調查研究,提出行業產業政策建議;承接有關課題研究、政策研究項目;參與研究和制定我省物流行業發展規劃,對重大物流項目提出前期評估意見;開展行業統計、行業準入、職業資格審核、資質審查和管理等工作;開展行業自律,制定行規行約,規範物流行業行為;參與物流方面國家標準與行業標準的貫徹實施,參與行業地方標準的制訂與修訂;為物流園區和物流企業的改革、發展、經營管理提供諮詢服務,協助物流園區和物流企業進行物流項目、品牌、行銷策劃;支持大型運輸代理、第三方物流和大型工業企業進行物流配送中心建設,加快建立綜合性與專用性並存的各層次物流配送體系;開展市場調查,分析市場形勢,開發信息資源,建立信息網路和專業網站,為會員、企事業單位、政府部門提供全方位和個性化的資訊信息服務;與大中專院校合作,提高物流教育水平與設施建設,並採取多種形式為企業培訓各種專業人員,促進產學研的和諧發展;編輯出版會刊和有關書籍、資料;舉辦物流學術研討會、專題報告,提供國內外物流行業市場信息,普及現代物流知識,開展物流學術交流;推薦優秀物流企業和企業家、在物流理論研究和實踐以及組織協會活動中有突出成績的團體會員及個人會員;組織企業開展與國內外有關經濟組織和物流團體的交流活動,包括組織考察、人才培訓、舉辦展覽、學術交流、經貿洽談研討會、論壇等;參與協調行業之間的經濟、法律關係,調解會員之間糾紛,為會員提供法律諮詢服務,維護企業的正當權益;參與組織區域性商品交易活動,促進電子商務、物流配送、連鎖經營、代理等新型行銷方式的發展,提高物流業的科技含量; 組織會員開展公益事業,參與和開展有益於提高本行業社會地位的各種社會活動。
內設機構
協會常設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秘書處內設一室三部,即辦公室、綜合部、外聯部、《甘肅物流》編輯部,協會設立了甘肅省物流行業協會專家諮詢、物流園區、電商物流、冷鏈物流、供應鏈金融、危化品物流、商貿物流、一帶一路等八個專業委員會。2017年2月17日,協會入選全國第二批非公企業勞動爭議預防調節示範單位,並成立了甘肅省物流行業協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章程
甘肅省物流行業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名稱為甘肅省物流行業協會,簡稱甘物協。英文名稱為GanSu Logistics Profession Association 縮寫形式為GSLPA。
第二條 本團體是由各種經濟成份、相關物流部門、各類物流企業、生產資料流通、生產資料批發市場、與物流業相關的經營、科研、諮詢、教育的企事業單位、大專院校、物流社團和個人自願組成的跨部門、跨行業的地方性、非贏利社會組織,是依法註冊登記的行業性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挖掘、集中、整合物流資源,加強物流學術研究和交流,發展壯大物流企業,培育物流需求市場,全心全意為會員及行業服務,維護會員及企業的合法權益,加強行業自律,密切社團、企業、政府間的聯繫,建立和完善我省現代物流體系,促進地區現代物流產業和物流企業的快速發展,更好地為我省經濟建設服務。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甘肅省民政廳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的住所為: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廣場南路107號浦發銀行大廈1505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貫徹國家、省有關物流業法律法規,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行業與企業的正當願望和合理要求,研究物流行業發展規劃,對重大物流項目提出前期評估意見;
(二)組織和提出行業產業政策、經濟立法等方面的建議,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課題研究,開展行業統計、規劃、審核和管理等工作,成為物流企業與政府部門溝通關係的橋樑;
(三)促進物流企業信用制度建設,營造物流企業之間公平競爭和合作共贏的市場環境,貫徹國家物流標準與行業標準,參與行業地方標準的制訂;
(四)為物流園區和物流企業提供諮詢、品牌、行銷策劃服務,支持大型運輸代理、第三方物流和大型工業企業進行物流配送中心建設,加快建立各層次物流配送體系;
(五)建立信息網路和專業網站,為會員、企事業單位、政府部門搭建物流信息平台,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完善物流網路平台,推進物流技術向標準化、現代化、國際化方向發展;
(六)創新與科研院所合作機制,提高物流教育水平;編輯出版會刊、書籍、資料,舉辦物流學術研討會、專題報告,提供物流行業市場信息,普及現代物流知識,開展物流學術交流;
(七)推薦優秀物流企業和企業家在物流理論研究中發揮作用,組織有突出成績的會員交流本行業先進經驗,提高企業現代化管理水平,降低物流成本;
(八)組織企業開展交流活動,組織考察、人才培訓、舉辦展覽、學術交流、經貿洽談研討會、論壇等,加強行業間多邊聯繫、溝通與協作,促進會員對外合作與交流;
(九)促進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的建立,參與協調行業之間的經濟、法律關係,調解會員之間糾紛,為會員提供法律諮詢服務,維護物流企業的正當權益;
(十)建立職業培訓認證機制,為企業培訓專業人才,組織區域性商品交易活動,促進電子商務、物流配送、連鎖經營等新型行銷方式發展,提高物流業的科技含量;
(十一)探索適合我省的現代物流管理模式,為政府部門制定政策提供建議,組織會員參與有益於提高本行業社會地位的各種活動;
(十二)承擔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事項。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團體會員分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會員包括從事第三方物流服務、物流綜合服務、物流信息化服務、物流諮詢服務,運輸、倉儲、貨運代理和運輸場站服務,各類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連鎖經營、物流工程技術、物流裝備製造、物流園區運營,各類生產製造企業、物流教育培訓、物流領域研究、物流管理技術套用以及為物流業提供保障服務的企業或個人。單位會員均以法定代表人或由其委派的業務主管領導人作為該會員單位的代表。如有變更,應由新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派的業務主管人接替,並及時書面通知協會秘書處備案。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依法註冊、守法經營,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經濟實力和影響力,無不良記錄的單位和個人;
(四)本團體認為可以接納的單位和個人。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由會員介紹或由各聯絡站或單位推薦;
(三)經秘書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會長批准;
(四)由秘書處頒發會員證書。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要求本團體對其合法權益和業務活動給予支持;
(七)優先享受協會提供的各項服務、資料和信息;
(八)可諮詢本行業發展情況,獲得本會或邀請專家的顧問服務。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團體章程、公約,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信守職業道德,維護本團體的聲譽和合法權益;
(三)參加和支持本團體的各項活動,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不履行義務時,可視為自動退會,會員退會時應交回會員證。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或受到國家刑事制裁時經常務理事會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三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選舉會長;
(四)罷免會長(需有2/3以上票通過);
(五)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六)決定終止事宜;
(七)討論決定本團體的宗旨、工作方針、任務,制定和修改物流行業的行規行約;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1/2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理事會通過,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一般不超過一年。會員代表大會由理事會召集,並於開會日的十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會全體會員。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事項應當形成會議紀要給予保存。
第十六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由會員代表大會從會員單位的代表人和個人會員中,經民主選舉產生。理事單位代表人如有變動,應由單位推舉新的代表接替,並及時通知本團體秘書處備案,理事任職數按本團體會員適當比例設定。
第十七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制定章程修改方案,制定會費收費標準;
(六)討論決定與本行業有關的重大問題和事項;
(七)會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八條 理事會須有1/2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 理事會每二年至少召開一次,由會長主持召開,會長因故不能履行該項職責時,可委託副會長主持;理事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由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常務理事若干人組成,經理事會選舉產生,對理事會負責,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二)制訂協會年度工作計畫;
(三)籌備召開理事會;
(四)決定設立辦事、分支、代表和實體等機構;
(五)選舉副會長,決定秘書長;
(六)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1/2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常務理事1/2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一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本團體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行業領域內有較大影響,熱愛本行業工作;
(三)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專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剝奪政治權利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各職位均可連選連任,會長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副會長由常務理事會選舉協助會長工作,常務理事由理事會選舉,會長擔任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根據需要提議設執行會長或常務副會長以協助工作,並送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五)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為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秘書長任免由會長提名,常務理事會通過,副秘書由秘書長提名會長決定,另根據需要,秘書處可設定若干職能機構並配備相應的專兼職工作人員。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經會長同意後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全面負責本團體的日常行政工作和業務活動;
(六)處理會長交予的其他事務及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會員單位及社會的捐贈和贊助;
(三)政府採購服務;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按國家相關規定和理事會通過的決定收取會費。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條 本團體按規定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實行嚴格的財務管理,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的資產按國家規定執行,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均實行聘用制,年齡一般不超過65歲,工作人員的待遇參考有關規定和協會實際決定。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章程修改應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 日內,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遇有特殊情況,本團體章程的修改也可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審核後,召開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協會財產,在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經協會2015年10月21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理事會。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