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位置 : 甕安河是烏江南岸的支流,位於在貴州省中部,縱貫甕安縣境,故名。
(2)起止點: 它源於甕安縣營定鄉和尚田,自南向北流經縣境中部,於甕安縣龍塘鄉猶家壩注入烏江。
(3)流域概況:長64.4公里,寬10~30米。流域面積886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149立方米/秒,自然落差810米。
(4)支流狀況: 沿途納白水河、草塘河、岩根河、魚溪河等支流。
(5)自然資源:A . 水電能源:多年平均流量149立方米每秒,水能理論蘊藏量51.6萬千瓦。建有小型水電站多座。
B . 農業資源:自流灌溉面積7.7萬餘畝。沿岸河谷壩子是甕安縣糧食主要產區。流域區內盛產柑桔、夏橙等水果。
(6)治理狀況:甕安河治理工程於2010年3月18號正式開工。 治理工程保證措施:一是強化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對甕安河龍坑河段治理項目的組織領導,由縣四家班子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聯席會議,定期或不定期研究該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二是明確工作職責。由於項目實施時間緊、任務重、標準高,將該項目以攔水壩為界分為兩段,實行分段招標,攔水壩以下工程由甕安縣水利局負責組織實施。並要求於2010年6月15日前全部竣工並提交驗收,確保實現最佳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三是嚴格管理程式。為搶抓工期,原則同意在組織招投標的同時,項目業主提前啟動實施項目基礎工程,質監、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同步介入,嚴格按照項目預算對項目基礎工程進行計量、計價,待招標結束後由中標單位根據質監、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計價數額進行支付。四是加強協作。各相關部門必須顧全大局,通力協作,創造條件、搭建平台,強力推進項目工程建設,確保該項目高標準、高質量和按時完成。五是嚴格契約管理。按照“超獎遲罰”原則與中標單位簽訂契約。以2010年6月15日為契約約定的項目竣工時間,提前1天竣工獎勵1000元,推遲1天竣工罰款1000元。六是高標準建設。結合甕安縣城環境,充分發揮該項目與甕安縣城環境的整體性、協調性、美化性。力爭把該工程建設成為快速工程、優質工程、美化工程,達到人水和諧、生態堤防的目的。力爭把該工程打造成為黔南州乃至貴州省中、小河流域治理的排頭工程、標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