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直布

瓦直布(Wajib) 伊斯蘭教法術語。阿拉伯語的音譯,意為“義務”、“當然”。

指根據《古蘭經》、“聖訓”引伸意義作出的規定,穆斯林有履行義務。教法規定,履行者有賞賜,無故拋棄者受責罰,隱昧者為“迷失方向”,不發行者屬“背信”。同“發熱則”(Fardn)一樣有正、副之分,“正”者人均有責,“副”者可以部分履行代表全體負責。

瓦直布與”發熱則"都有“義務”的意思,但是“發熱則”也就是主命。是真主命令每個有能力的穆斯林去做的,做了有回賜,不做有懲罰;瓦直布也就是“當然”,就是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穆斯林必須要做的,做了有回賜,不做有懲罰,這種條件不一定每個穆斯林都達到,所以對某些人來說是“當然”,比如你舉意要封任意一天的齋戒,那么這一天齋戒對你來說就是瓦直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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