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科技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並結合通江實際,制定實施辦法和貫徹意見。研究制定“科教興縣”戰略,指導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工作,組織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全縣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重點行業及其前瞻性、基礎性的工作。負責科技創新工程計畫的制定和組織實施。2、負責配置科技資源和科學技術的引進,組織重大科技攻關和實用技術推廣。
3、負責歸口管理各項科技經費,匯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辦法。
4、負責管理全縣科技示範園區、民營科技企業以及高新技術新產品的認定、指導、協調農村科技產業和農業科技示範基地及先進適用技術的試點、示範、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扶貧、科技興農工作。
5、負責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獎勵、保密和技術市場工作;提出科研機構的布局與發展方向,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方案,指導科研機構和科研基地建設;負責科技宣傳。
6、負責科學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及創新工作;管理科技援助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職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密、督查督辦、目標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印章管理、後勤行政管理服務工作;牽頭組織重大科技調研工作;負責本機關的財務管理和後勤服務;負責組織科技外宣工作;負責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鄉(鎮)落實科技進步責任制的目標考核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事項。
計畫成果股:
組織研究科技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縣重點科技攻關,套用基礎研製、新產品試製計畫,科技人才培訓和科技開發,負責對各類科技經費的計畫安排及監管;承擔上級下達的各類重點科技項目的實施和監管工作,負責科技統計工作,管理全縣科技獎勵、科技成果鑑定、登記、統計及調研分析工作,組織市、省、國家科技成果的推薦申報。組織協調農村先進適用技術的試點示範和推廣工作,組織指導農業科技示範基地,科技示範園區建設。
技術市場管理股:
組織擬定技術市場發展規劃、措施和實施意見,管理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和統計分析工作,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工作組織協調質詢貿易和技術交易會,負責指導協調技術商品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諮詢、技術培訓技術承包、引進、出口等工作,指導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負責科技情報工作,組織科技信息收集、整理、發布、傳送工作。
智慧財產權股:
承辦專利事務工作,負責《專利法》及其有關智慧財產權宣傳、保護的申請、實施及代理,專利糾紛的調解和仲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