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環境主要包括六個方面:一是城市市容環境,包括道路清掃保潔、生活垃圾收集清運處理、戶外廣告、牌匾設定、燈光夜景、建築物牆體、車容車貌等;二是城市大氣環境, 包括陽光、空氣、氣候、溫度等;三是城市水環境, 包括城市河道、湖泊、污水處理、雨水積排、自來水供應等;四是城市生態環境, 包括城市園林、綠化、野生動物和植物等;五是城市交通環境, 包括城市道路、公路、軌道交通和靜態交通設施等;六是城市人文環境, 包括風景名勝、文物古蹟、城市雕塑、市民行為舉止等。加強城市公共環境建設和管理,實現人與環境、人與自然的協調發展,實現??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良性循環,必須深刻認識城市公共環境建設的客觀規律,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公共環境建設之間的關係。
城市公共環境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必須突破以部門分工為基礎的傳統模式,適應城市綜合管理趨勢,從城市大環境的角度把握和定位。環境建設和管理涉及到規劃、建設和管理的眾多部門,尚沒有形成一種綜合的、全盤的發展觀念,特別是綜合協調職能的缺位,制約著環境建設和管理工作的總體推進和協調開展,影響了環境建設和管理的總體效能。要按照以人為本、科學發展,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整體規劃、分層實施等原則,進一步轉變觀念、加強科學管理,創新工作機制,加強長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