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案例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案例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案例》是2005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燦發。

基本信息

簡介

法學教育,除了培養少數法學家以外,更多的是培養能夠辦理具體案件和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法官、檢察官、律師和其他從事法律實務的工作者。一個學習法律的大學生、研究生從學校畢業以後,能否直接辦理法律案件,應當是衡量一個學校法學教育成敗的標準之一。然而,我們現在法律院校畢業的許多大學生,很少去接觸真實的案件,雖然頭腦里裝了不少法學理論,但遇到具體的法律案件仍然束手無策。怎樣來解決這一問題?我以為,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加強案例和實踐性教學。 本人從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教學與研究工作二十多年來,一直比較重視案例教學,注意用具體真實的案例來引出和解釋異常複雜和抽象

目錄

第一編 環境行政案例

一 連某等六人訴海淀區環境保護局行政訴訟案

二 天南公司未辦環評改擴建受處罰案

三 某鋼筆廠違反三同時受處罰案

四 上海電機鑄造廠排放煙塵受處罰案

五 某歌舞廳不服市環保局行政處理申請複議案

六 某市環保局對石材公司責令限期治理案

七 某化工廠不服市環保局行政處罰案

八 重慶市環球公司向長江支流傾倒廢渣被處罰案

九 紙業公司不服省環保局對其行政處罰案

十 天津環保局勝訴不作為案

十一 劉某訴北京市環保局抽象行政行為案

十二 隔口村第四村民小組23戶村民不服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政府

十三 馬那甫,熱合滿不服烏魯木齊市草原監理所對其採挖、拉運麻黃草行政處罰決定案

十四 浙江省三門縣自來水廠拒繳水資源費案

十五 石某不服合浦縣漁政管理站沒收其真鯛魚苗行政處罰決定案

十六 劉某等不服北海市漁政管理站沒收文蛤苗種處罰決定案

十七 福建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不服福建省地質礦產廳礦產管理行政處罰案

第二編 環境民事案例

一 原告卿某訴貴州一經學校等環境侵權案

二 安岳縣絲綢一廠訴石羊造紙廠等水污染損害賠償案

三 慈谿市建塘江水庫污染損害賠償案

四 貴州紅楓湖污染損害賠償案

五 養魚戶訴亨達公司化工廠損害賠償案

六 劉某訴鹽城市案達化工廠損害賠償案

七 彭某訴昌吉市造紙廠損害賠償案

八 浙江省平湖師範農場特種養殖場損害償案

九 程某等訴大冶有色金屬公司大氣污染賠償案

十 韓某訴赤峰市銅冶煉廠大氣污染損害賠償案

十一 劉某等小學生訴某化工公司污染致人損害案

十二 秦皇島農民訴北京鐵路局案

十三 劉某訴鄰居磨麵坊噪聲擾民案

十四 劉某等訴宏宇房產噪聲污染損害賠償案

十五 噪聲污染致死案

十六 董某訴物業管理公司和建築單位噪聲擾民案

十七 徐州西苑小區民安園與鑄造廠噪聲污染案

十八 宋某等8戶居民訴北京市第五建築工程公司攪拌站振動污染案

十九 違法處罰固體廢物致害案

二十 18戶漁民訴9家企業達標排污致害案

二十一 溫州市漁民協會訴巴拿馬海利輪損害賠償案

二十二 北京首例熱污染糾紛案

二十三 原告楊某訴長沙市電業電磁輻射污染賠償案

二十四 廣東省海洋與水產廳等訴環境與漁業資源損失案

第三編 環境刑事案例

第四編 國際環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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