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經典案例解析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經典案例解析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典型案例解析》分為環境污染篇、自然資源篇和國際環境法篇三部分,選用典型案例160多個,涵蓋我國環境法的全部以及國際環境法的重要領域。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典型案例解析》分為環境污染篇、自然資源篇和國際環境法篇三部分,選用典型案例160多個,涵蓋我國環境法的全部以及國際環境法的重要領域。通過對典型案例的剖析,能使讀者了解我國環境法的基本理論和具體制度,對推動實踐工作的順利開展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的指導意義。

目錄

第一篇環境污染篇

第一章水污染案例

案例一石樑河水庫特大水污染損害賠償糾紛案

案例二嘉興新塍鎮水污染事件

案例三松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民事公益訴訟案

案例四慈谿市建塘江水庫水污染損害賠償案

案例五某養殖場訴五企業水污染損害賠償案

案例六北江韶關段水域鎘污染事故

案例七水污染企業狀告南海區政府案

案例八我國首起黃河水污染索賠案件

案例九2004年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案

案例十江蘇丹陽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案

案例十一湖南嶽陽新牆河水污染事件

案例十二雲南陽宗海水污染事件

案例十三太湖藍藻暴發致水污染事件

第二章大氣污染案例

案例一深圳市蛇口區環境監測站訴香港甲公司環境污染案

案例二吳某、王某、姜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案

案例三汪某等人訴北京市豐臺區環保局案

案例四韓某訴赤峰市金峰銅業有限公司大氣污染案

案例五陝西省韓城東王洗煤廠大氣污染案

案例六福建省屏南縣溪坪村村民訴屏南縣榕屏化工廠大氣污染損害賠償案

案例七冉華財訴重慶山力套用技術研究所有毒廢氣污染損害賠償案

案例八夏某訴巴味堂公司等環境侵權案

案例九國內首例室內裝修甲醛污染案

第三章噪聲污染案例

案例一望城縣檢察機關訴坪塘水泥廠噪聲污染損害賠償案

案例二周某訴村民委員會廣播噪聲污染案

案例三天通花園小區27戶居民投訴某建築公司噪聲擾民案

案例四養牛戶訴施工方放炮致奶牛難產案

案例五段某訴開發商電梯噪聲擾民案

案例六鄰里之間的噪聲污染糾紛

案例七四村民訴北京某建築工程公司噪聲污染案

第四章土地污染案例

案例一有色金屬加工廠重金屬污染菜地賠償案

案例二包頭市熱電廠貯灰場污染農田案

案例三某縣村民水稻污染賠償案

案例四某廢棄物交換中心的化工廢料污染案

案例五延邊汪清縣廟嶺水泥廠污染農田案

案例六首例“環境監管失職罪”案

案例七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案

案例八土地污染後違法出租案

案例九瀋陽冶煉廠非法轉移有毒廢物案

案例十甘肅省徽縣水陽鄉血鉛超標案

案例十一工業用鹽污染承包土地案

案例十二劇毒固體廢物、廢渣、廢水污染水井案

第五章海洋污染案例

案例一渤海灣淺海地區某公司試油燃燒引發污染事故案

案例二“閩燃供2”輪海洋環境污染案

案例三溢油沉船清污案

案例四渤海“塔斯曼海”油輪特大溢油污染案

案例五養殖污染損害賠償案

案例六河北省漁政處海洋漁政處罰案

第六章固體廢物污染案例

案例一壽爾福公司廢物污染案

案例二南陽市馮南村魚塘污染案

案例三甲市某冶煉廠轉移有毒廢渣污染案

案例四萬達瓷廠污染砂石場案

案例五梁河縣園通硫磺廠礦渣污染案

案例六重慶市環球陶瓷公司傾倒廢渣案

案例七600餘桶危險廢物偷棄萊州

案例八崑山市非法轉移劇毒固體廢物案

案例九某製藥廠違法處置固體廢物致害案

案例十南京市第三航務工程局第三公司預製廠垃圾污染魚塘案

案例十一衢州市某塑膠有限公司違法處置催化劑案

案例十二偽報品名走私固體廢物案

第七章放射物污染案例

案例一放射源管理不當致人損害案

案例二放射性廢物污染環境案

案例三醫療場所輻射案

案例四放射源遺失案

案例五核燃料加工廠放射性污染事故案

案例六亂丟放射性固體廢物案

案例七擅自處置伴生放射性尾礦案

案例八擅自使用射線裝置案

案例九裝修材料輻射超標案

案例十放射源監管失控案

案例十一放射源管理混亂致人死亡案

案例十二電磁輻射致人損害案

第二篇自然資源篇

第八章土地資源案例

案例一土地權利登記錯誤糾紛

案例二擅自改變國有土地使用用途案

案例三非法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建設案

案例四宅基地使用權糾紛

案例五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

案例六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繼承糾紛

案例七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糾紛

案例八土地閒置糾紛

案例九“未批先用”違法用地案

案例十非法占用農用地、濫伐林木案

案例十一非法批地、占地案

案例十二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案

第九章水資源案例

案例一東陽義烏水權交易案

案例二灌溉用水糾紛

案例三資源水使用權糾紛

案例四非法取水案

案例五水資源費收繳糾紛

案例六滲水損害賠償糾紛

案例七抽取地下水致人損害賠償案

案例八水費、水資源費繳納糾紛

第十章森林資源案例

案例一林地確權糾紛

案例二林權轉讓契約糾紛

案例三林權抵押糾紛

案例四育林費繳納糾紛

案例五不履行火災撲救法定職責糾紛

案例六植物檢疫糾紛

案例七非法採石案

案例八林業生態補償糾紛

案例九盜伐林木案

案例十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案

案例十一非法收購、加工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製品、走私珍稀植物製品案

案例十二林業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案

第三篇國際環境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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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隨著經濟和社會的不斷發展,人類活動對自然的索取加劇,以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為表現形式的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環境問題是指由於自然界或人類的活動使環境條件發生不利於人類的變化,對人類的社會經濟發展、健康和生命產生有害影響的現象。根據產生原因的不同,環境問題可分為第一類環境問題和第二類環境問題,其中前者是由於自然界的運動引起的,如地震、火山爆發等;後者是由於人類的活動引起的,如大氣污染、噪聲污染等。通常情況下,我們所指的環境問題為第二類環境問題。

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說:“我們不要過分陶醉於我們對自然的勝利。對於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都懲罰了我們。美索不達米亞、希臘、小亞細亞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為了想得到土地把森林都砍光了,但是做夢也沒想到,這些地方今天已經成了不毛之地。阿爾卑斯山的義大利人砍光了在山南坡的松林,沒想到卻把他們在區域內的高山畜牧業的基地給摧毀了;他們更沒想到的是,這樣做竟然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時間枯竭,而在雨季又使兇狠的河水傾瀉到平原上。”

我國環保工作的開展起步較晚,在借鑑西方已開發國家先進的立法經驗的基礎上,環境法律不斷進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環境法律體系。國家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視讓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而逐漸萌生的諸多與環境相關的案件也給污染者、社會公眾、政府有關部門敲響了警鐘——只有企業的嚴格守法、政府有關部門的嚴格執法和社會公眾的廣泛參與,才能實現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的協調統一,這也是我們編寫此案例解析教材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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