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環境壓力
環境壓力(EnviromentalStress)壓力原是工程領域的一個概念。最初使用“壓力”一詞來解釋有機體對環境刺激反應的是W。坎農,他所作的研究(1978)指出,通過檢測可發現有機體對環境“不戰則逃”的反應,這種反應就是有機體通過生理上的喚起作好了不是去與壓力抗爭就是逃避壓力的準備。有機體的平衡機制參與這種反應。它使有機體在壓力消失之後能很快地恢復到最初的生理狀態。
壓力來自環境,壓力與環境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有時壓力也似乎來自機體內部,機體內部刺激引起的壓力可能是生理的,或是心理的,但追根溯源的話,機體內部的壓力最終仍源自環境。有機體感受到環境刺激具有的壓力,這是現實的環境壓力;如尚未感受到,則是對有機體一種潛在的可能的環境壓力。
環境壓力可能對有機體是有害的,也可能是令人愉快的,兩者都會引發出相應的反應。有機體大腦網狀激發系統中的知覺加工過程,是特定環境刺激的壓力誘發相應反應的基礎。
環境壓力的分類
環境壓力多種多樣。大體有:像溫度之類的生態學方面的壓力;像社會經濟狀況之類的社會學方面的壓力;像尼古丁攝入之類的本人造成的壓力。
生態學方面的壓力
生態學方面的壓力,是外部環境中那些物理事件所帶來的刺激。L。羅厄爾和E。巴斯柯克指出,常被研究的兩個生態學方面的壓力是熱和冷。其他受到實驗研究注意的還有空氣污染。暴露在陽光下,螢光燈照射、聽覺刺激、嗅覺刺激、重力作用、大氣壓和濕度。上述各種種刺激也是有機體生活的物理環境的組成要素,有機體會作出相應的反應來求得體內平衡,以及與環境的平衡。有一些生態學方面的環境壓力可稱之為“相倚壓力”,即相倚於對有機體產生影響的外部事件而存在的環境壓力,如汽車相撞之類的事故會造成某種創傷所造成的環境壓力。
社會學方面的壓力
社會學方面的壓力,是指社會、文化、習俗等對個體的影響過程所造成的壓力。這包括社會經濟狀況、營養水平、工作場所、居住地、教育水平等等。L。利瓦伊指出,社會的機構、組織、體系,事實上其本身就已預置了某些形式的壓力。D。道奇和W。馬丁指出,社會機構,組織、體系的維護或改變也會產生某種壓力。其他的社會學方面的壓力不定期有偏見,歧視、時尚等。
本人造成的壓力
本人造成的壓力,即指生活風格帶來的壓力,也指自願攝入導致的壓力。前者如保持A型行為模式的環境後果,本人的職業選擇,本人的價值觀體系等所帶來的壓力。後者如服用或嗜好咖啡因、尼古丁、酒精以及某種藥品等所造成的過敏、副作用之類的壓力。
其他信息
已有研究指出,所有壓力對有機體具有特定的和概括化的雙重作用。誠如H。塞爾耶所指出,不同的環境壓力會促使有機體作出不同的特定反應,但同時可發現面臨不同的環境壓力有機體所普遍具有的共同的生理和心理方面的變化。塞爾耶把這種環境壓力與相應的生理和心理過程的相互作用之變化程之為“基本適應症”,它包括了下丘腦、胸腺、腎上腺活動的變化,粘液分泌和胃腸道活動的變化,調節反應的反饋機制和恢復機體內部平衡機制的變化。
偶發且又短時存在的壓力幾乎不會產生或不會產生較長時間的機體效應,因接觸的壓力過大,或時間過長,則會使有機體在生理上處於精疲和竭的狀態,造成機體各種功能的失調。K。佩爾蒂埃的研究指出,持續的環境壓力會使有機體出現腸胃方面、腦血管方面和呼吸方面的大量問題。G。F。所羅門、A。A。阿姆克勞特和P。卡斯珀的研究指出,免疫系統也會因長期接觸環境壓力而受到損害,這種損害會危及有機體的其他各種功能。但是A。卡納和A。派因斯的研究報告稱,沒有特定的環境壓力本身就是一種壓力,個體會因缺乏積極向上的生活和工作而造成某種程度的生理或心理方面的功能失調。S。萊文也發現,在早期生活中不接觸環境壓力的大白鼠在以後面臨壓力需要作出反應時就會發生問題。所以,有機體在客觀上具有承受某種壓力的需要。所以,有機體在客觀上具有承受某種壓力的需要,壓力過於強大或過於不足都會影響機體功能水平的發揮。
有關環境壓力的研究目前主要在以下相互有聯繫的三個方面展開:一是多種壓力的綜合效應。人們通常在同一時間接觸著一種以上的環境壓力。二是相倚壓力方面。這方面的許多研究使用“壓力生活事件”檢測法,這一方法基於如下假設:重大生活事件不管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若累積起來就會提高患者的易感受性。而有的研究者對此觀點持批評態度,認為檢測相倚壓力以了解日常生活的混亂和情緒起伏狀況更為適宜。也有研究者指出,有壓力的生活事件是受個體對它們的應變能力所左右的,故研究相倚壓力和生活事件應以處理壓力的能力為重點。三是訓練處理壓力的最佳策略。環境壓力乃是不可避免的,人們與其去消除壓力還不如去訓練個體對付壓力的技能,尋找最佳的處理策略。
環境壓力多年來一直被廣為研究,至今仍是心理學、社會學、生理學和其他學科關注的中心之一,但今天尚無一種公認的統一的壓力理論,要求各有關領域的研究者加強交叉學科的研究。
我國的環境壓力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開發中國家,一方面發展經濟的任務十分繁重,另一方面環境問題也十分突出,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係是我們面臨的巨大挑戰。我國的人口基本特點是人口基數大,新增人口多,人口素質偏低,這些都會直接影響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對自然生態環境造成重大壓力。我國的資源特點是資源總量大,種類比較齊全,但人均占有量少,同時分布不平衡,開發難度大以及開發不合理和不科學造成資源損失和浪費大。我國的環境存在著嚴重污染和破壞,環境污染主要表現為水體污染、大氣污染等,環境破壞表現為水土流失,土壤沙漠化等。總之,我國面臨的環境問題概括起來是人口多、資源少和環境污染破壞嚴重。
環境壓力與國家安全
冷戰時期,抵制外來國家的軍事入侵一直被看作是國家安全的主要甚至唯一的要求,軍事安全幾乎成為國家安全的同義詞,擴軍備戰是許多國家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頭等大事。這種狹義的軍事化的安全觀,並不考慮潛在的非軍事性的威脅,同時也排斥用非軍事化的手段來解決安全問題。隨著冷戰的結束和世界政治經濟格局的變化,雖然軍事侵略仍然存在,軍事安全仍然在國家安全結構中占據著難以替代的作用,但是這種威脅已經不再像原來那樣緊迫和強烈。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各國政府、軍事安全組織和國家安全的研究者開始把目光投向新的領域並逐漸認識到維護國家安全不能是僅僅依靠能抵擋飛彈進攻的武器,恐怖主義和環境危機這一類曾經處於次要地位的安全威脅開始受到重視。國家安全理論由傳統的保障軍事安全演變為一種確保系統安全的理論。安全觀在範圍和層次上都有了新的發展,人們在考慮國家安全問題時,不僅要考慮軍事因素對國家安全、地區安全的影響,而且還要考慮政治、經濟、文化、信息、環境等各種因素的影響;不僅要考慮軍事安全,而且還要密切關注政治安全、經濟安全、社會安全和環境安全等。1 環境與衝突1.1 環境壓力的概念為了方便起見,本文將環境惡化、資源匱乏和環境災害統稱為“環境壓力”,這是因為環境惡化、資源匱乏和環境災害(尤其是人為的環境災害)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繫。通常情況下,環境惡化會加劇資源的匱乏,而在資源匱乏的情況下,人類往往通過過度開採的方式來彌補,這又使得環境惡化的趨勢進一步加劇,環境惡化發展到某種程度就會導致環境災害。幾者的關係可以用圖1簡單表示如下。1.2 環境壓力與衝突的關係圖1 環境壓力1.2.l 多重因果關係環境壓力通常總是與政治、社會、經濟等其它背景因素共同作用對矛盾衝突施加影響,在發展成為暴力和戰爭之前,衝突會經歷幾個過渡階段。1.2.2 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閉迴路循環關係環境壓力和衝突之間的作用是相互的,在存在其他不利條件的情況下,環境壓力可能會導致衝突;同樣,衝突反過來會產生更大的環境壓力。1.2.3 環境壓力的結果可能成為暴力衝突的原因環境壓力往往造成貧窮、飢餓、惡劣的衛生條件等惡果,嚴重的時候可能會導致居民遷移甚至產生生態難民,社會和政治體系的崩潰被視為環境壓力最嚴重的後果,而這一切往往是暴力和衝突的先兆。儘管本文為了論述的方便將環境惡化和資源匱乏都納入到“環境壓力”中,但是需要指出,環境惡化和資源匱乏在對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所造成的影響在程度上有所不同。研究表明,稀缺的自然資源和對它們的分配可能成為暴力衝突的直接原因,而環境惡化與社會動盪和暴力衝突之間的關係就顯得不是特別明顯。環境惡化通常是通過其所導致的消極社會影響對社會穩定性施加作用,我們把這種消極社會影響稱作“次生社會問題”。其中比較具有代表性的是環境惡化所引起的生態移民(生態難民)、貧窮、飢餓、局部地區社會管理體系崩潰、危險物種遷移等。2 環境壓力對國家安全的直接威脅這裡所指的直接威脅是指自然界本身由於生態環境的惡化給人類帶來的嚴重危害。科學的研究和無數的事例都無可辯駁展示著人類改造環境的過程中對環境的巨大破壞。這些破壞範圍之大、程度之深、持續時間之長都是空前的。它的主要形式有:氣候變化與全球變暖、空氣和水污染、資源匱乏、生物多樣性的減少、漁業資源的過度開採和海洋污染以及由於森林砍伐、農業生產、城市化等過程造成的生態系統功能的退化等等。2.1 人類因失去大量生存空間並喪失基本生存能力時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以全球氣候變暖為例。全球性氣候變暖會引起海平面的不斷上升,厄爾尼諾現象的頻繁發生並導致乾旱、洪澇、熱帶風暴、龍捲風、土壤荒漠化、森林火災等極端氣候事件破壞程度與發生頻率的上升,農業生產和糧食供應安全將因此受到威脅,因生態平衡被破壞而造成的生態風險上升,人類健康會受到氣候變化引起的瘟疫和其他疾病的困擾。而對於海洋中的島國來說,海平面的上升意味著這些國家沿海地區的人們將失去他們賴以生存的土地並且會對內陸的原住民構成壓力,並將直接導致其國土面積的縮小,嚴重的時候甚至導致整個國家的消失。對於海洋中的這些島國來說,全球氣候變暖對其國家安全的威脅是災難性的。英國《觀察家報》報導指出,全球變暖在過去3年中也許己經造成10萬人死亡,並可能導致大規模移民、疾病、貧窮甚至戰爭。我國擁有漫長的海岸線,而且沿海地區一直是我國經濟最發達的地區,許多重要的城市都在沿海地帶,因此,海平面的上升同樣意味著我國大面積國土的喪失和經濟上的巨大損失,國家安全同樣將面臨嚴峻挑戰。20世紀80年代以來,海南省海岸線向陸側移動了300m,而目前我國沿海地區被海水淹沒的土地面積已經超過了1000km2,最大的內侵距離已超過了10km。與軍事入侵對我國造成的威脅相比,別國通過軍事手段占領的國土仍然可以用軍事手段奪回,然而如果是因為海平面上升使我國國土面積縮小,則損失將是無可挽回的。全球氣候變暖還可能加劇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之間的矛盾,因為從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來看,已開發國家是最大的排放方,而從全球氣候變暖的後果來看,開發中國家卻是最大的受害方。2.2 誘發或加劇社會動盪,進而造成國內政局不穩,引發危機和衝突這種情況在一些本來政局就不很穩定,社會矛盾尖銳,經濟力量薄弱,中央政府的影響力和控制力都不夠強大的國家最容易發生。環境污染、環境災害等可以給一個國家人民的生活水平造成嚴重的持久性的消極影響從而導致一系列的社會和經濟問題,例如政局動盪、貧困、糧食安全、衛生狀況惡化、國家內部甚至國家間的生態移民等等。例如,1999年,比利時、法國相繼發生可口可樂飲料在生產罐裝過程中被污染,導致部分飲用者出現不適反應,加上幾個月前西歐接連發生的二惡英污染飼料事件,比利時政府因採取環保措施不力而在社會的責難聲中引咎辭職,這種因為環境保護措施不力而直接導致政府垮台的事件,在國際社會中還並不多見。當然,一個國家政治和經濟方面是否穩定,對環境的應變能力是否足夠,用非暴力手段解決社會矛盾的可能性是否存在等各種因素都將影響到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在誘發或加劇社會危機中的作用。如果中央或受影響地的地方政府在面對嚴重的環境污染、環境災害和生態破壞時有採取應對措施的能力並且很好的運用了這種能力,那么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社會的影響就可以降到最小。相反,如果出現政策失誤、政府管理混亂、不同地方間利益協調失控、行政運轉機制失效,甚至發生政府不但不對環境問題進行切實治理,反而利用治理生態環境的時機牟取一己私利的情況,就會加劇政府和人民、政府和其他社會利益集團之間的矛盾,削弱政府的威信,這時候環境惡化的後果將可能是非常嚴重的。以1971年巴基斯坦內戰為例。從1947年印巴分治,巴基斯坦獨立到巴內戰以前,巴基斯坦國內的政治經濟形勢非常動盪,民族關係緊張,中央政府和東部地方勢力之間的矛盾異常尖銳。政治上,東部地區的孟加拉少數民族的政治代表在中央政府很少;經濟上,中央政府採取的是掠奪東部,發展西部的政策。到1970年底,孟加拉人要求東部自治的呼聲越來越高,中央政府為緩解地區矛盾所進行的選舉改革不但沒有取得成功,反而加劇了東西部之間的對立。而就在這個敏感時期,一場席捲孟加拉灣的熱帶風暴給東巴基斯坦造成了數萬人死亡和大量財產損失的嚴重後果,而巴中央政府在環境災害面前沒有能夠採取及時有效的措施抗災救災,消極應付,這種不負責的態度終於激怒了東部各民族,在各種內外因素的綜合作用下,熱帶風暴這一環境壓力使各種矛盾激化,東部最終走上了武裝分裂的道路。1971年,內戰爆發,不久,孟加拉人民共和國成立。2.3 爭奪環境資源而誘發的直接軍事對峙和衝突給國家安全造成的威脅一條跨越多國的河流,上游國家對河水的過度使用將直接導致下游國家水資源的匱乏,從而使下游國家的農業受到影響,嚴重的時候,上下游國家的關係就會惡化甚至產生軍事對峙。雖然學術界對環境惡化和資源短缺是否會直接導致暴力衝突存在不同的意見,但作者認為,在環境惡化和資源短缺會加劇地區緊張形勢這一點上應該是毋庸置疑的。據統計,自二戰後,由領土爭端和海洋權益爭奪引發的局部戰爭與衝突,約占二戰後爆發的200餘場局部戰爭和軍事衝突的20%左右。中東地區的諸多衝突或多或少都與爭奪水資源有關。阿拉伯河的主權問題,曾誘發了長達8年之久的兩伊戰爭;圍繞約旦河水的分配問題,約旦貝都因人對以色列人的仇恨與日俱增;在如何分配尼羅河河水的問題上,埃及和蘇丹、衣索比亞等國之間的爭執不斷,埃及的一位前外交部長甚至宣稱,衣索比亞政府任何試圖減少從塔納湖(位於衣索比亞西北部,尼羅河源頭之一)流入藍尼羅河的水量或者讓河水改道的做法都將被埃及視為宣戰。曠日持久的阿以衝突與水資源也有不可分割的聯繫。1948年以色列建國後很快意識到水及其源頭對於國家生死存亡的作用,並數度為此而發動戰爭。在1967年的阿以戰爭中,以色列軍隊占領了約旦河水資源的大部分,並在1978年和1982年對黎巴嫩開戰,企圖掌握利塔尼河的控制權,以色列拒不接受聯合國安理會關於其從黎巴嫩南部撤軍的決議的原因之一也是因為該地區擁有豐富的地下水資源。以色列前總理拉賓說:“如果我們在解決中東所有問題時不能使水的問題得到圓滿解決,那么這一地區就將爆發危機。”3 環境壓力對國家安全的間接威脅這裡所指的間接威脅特指某些國家以環境問題為藉口對別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