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經濟效果
正文
環境保護這一社會實踐所獲得的成果同為此所付出的代價之間的比較,經濟效果的大小標誌著人們認識和運用一系列經濟規律和自然規律的深度和廣度。內容 環境保護的成果,指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的改善程度,自然資源合理的開發,生態系統的相對平衡的保持。它既包括保護社會財富的經濟價值,也包括保護自然景觀的美學價值、文物古蹟的歷史價值和生物種群的科學價值等。保護環境的代價,是指所花費的勞動量。它既包括活勞動和物化勞動的一次性消耗量,也包括物化勞動的占用量。提高環境保護的經濟效果就是要求以儘可能少的總費用,獲得既定水平的環境質量,或是以既定數量的總費用,獲得儘可能好的環境質量。因此,對執行環境標準的經濟效果、環境工程設施的投資效果、自然保護措施的投資效果、環境資源開發和資源利用的經濟效果進行評定,是考核環境保護經濟效果的主要內容。
計算方法 環境保護經濟效果的計算方法比較複雜。目前,美國、日本等國已運用費用-收益分析法進行計算。費用-收益分析法的基本理論是美國、 日本等國沿用的福利經濟學派的邊際效用論。這種方法用於評定環境工程設施的經濟效果,就是把環境工程設施淨化單位量的污染物所得收益和所需費用之比的最大值,作為實施環境工程設施的經濟效果的最佳方案。蘇聯於1980年公布了由蘇聯科學院固定基金、投資和新技術的經濟效益學術委員會和蘇聯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制定的《確定環境保護措施費用經濟效益的暫行辦法》,規定環境保護措施費用的經濟效益由全部經濟效果年數量與取得這種效果所需運行費用和折舊基金之比確定。
一般來說,環境保護的費用支出比較容易計算,收益就比較難於計算。特別是社會效果,例如居民發病率的降低、職工勞動條件和體息條件的改善、自然風景的保持等,都是不能直接用貨幣的量來衡量的。
展望 環境保護的經濟效果的基礎理論、指標體系和計算方法,目前都還很不完善。特別是作為經濟效果這一技術經濟指標,應能反映保護環境的成果和代價這兩個方面的關係,而且都應該是具有量的規定性的具體參數。但是,目前還沒有一套令人滿意而又切實可行的計量方法。對於環境保護總費用的確定和分配,有人主張以環境破壞和污染造成的損失費用同預防和治理環境破壞和污染所需的投資費用兩條曲線的相交點,即損益臨界點來確定;有人主張以這兩項費用構成的環境破壞和污染及其防治的社會總費用曲線的最低點,即費用最佳點來確定;有人認為這兩種方法所確定的環境保護總費用並不一定符合國家的財政能力,與之對應的環境質量水平也不一定能達到人們對它的起碼要求,主張擺脫這些實質上還是純經濟學的方法,而要根據環境保護的特點,通過反覆調節,合理地確定環境保護總費用;還有人主張運用綜合平衡的方法,即在社會再生產過程的生產、分配、交換、消費各個環節和國民經濟的財政、信貸、物資、外匯等幾個方面進行綜合平衡,並進行生產與資源、生態及環境因素的綜合平衡,以確定環境保護總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