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地稅局

a)負責對全市地稅系統的稅收法制工作進行統籌規劃; f)負責全市地稅系統規範性檔案審查備案和普法教育工作。 c)負責全市地稅系統職稱評聘的有關工作;

瑞昌市地稅局
工作職責:
1、辦公室
a)處理市局機關日常政務;
b)起草、審核有關綜合性的檔案和報告;
c)負責會議會務的組織,負責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信訪、保密、保衛、政務信息、督查督辦;
d)負責稅法宣傳;
e)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
f)負責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
2、政策法規科
a)負責對全市地稅系統的稅收法制工作進行統籌規劃;
b)組織實施對全市地稅系統稅收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c)負責做好本級的行政複議、應訴、賠償及稅務行政處罰組織聽證工作,並指導基層分局、稽查局、辦稅服務廳做好相關工作;
d)負責協調組織全市地方稅收政策實施辦法的制定和執行情況的調研論證工作;
e)協助市局重大案件審理委員會的有關審理工作;
f)負責全市地稅系統規範性檔案審查備案和普法教育工作。
3、人事教育科
a)研究和執行全市地稅系統的人事管理制度,管理地稅系統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b)負責承辦內設機構和派出機構正、副職的任免與管理工作;
c)負責全市地稅系統職稱評聘的有關工作;
d)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全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
e)負責本系統團員、青年、婦女等的組織、教育及思想政治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政策的督導落實。
4、稅政管理科
a)負責營業稅、資源稅、涉外地方稅收、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使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暫停)、筵席稅(暫停)、及教育費附加的徵收管理工作;
b)負責制定單項稅種、行業稅收徵收管理制度、辦法和措施,並組織落實;
c)負責工會經費、防洪保全資金等資金(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d)負責城鎮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或統稱為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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