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介紹
黨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李志林
管委會副主任:陳大中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何宗瑞
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葉麗平
黨委委員、副科組織員:謝愛華
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葉莘
機構設定
機構分為辦公室、經濟發展局、規劃建設局、地政拆遷局、社會管理局、城建監察隊、發展總公司。
規劃布局
瑞安經濟開發區總體規劃經浙江省政府批准,開發面積為7.86平方公里.按用地性質開發區共分為六大規劃功能區:
一是中心服務區
二是科技工業區
三是工業區
四是倉儲區
五是工業碼頭區
六是漁港碼頭區
按滾動開發順序,開發區東西走向分為二大區,西區靠近老城為起步區,面積2.04平方公里;東區為擴展區,面積5.82平方公里.綠化系統採用點、線、面相結合的規劃結構,把沿江景色引進開發區,體現本區環境開發特點。
投資環境
交通--開發區主幹道機場直通溫州機場,距離僅25公里,有三十多條航線,每周一百多個航班飛往全國各地;飛雲江大橋溝通浙閩兩省,104國道貫通開發區西部,公路運輸四通八達;沿海高速公路和金溫鐵路瑞安延伸段開始興建;飛雲江港口年吞吐量可達100萬噸,經疏浚具備2個萬噸級碼頭,1個國家二級漁港碼頭,海上交通十分方便。
通訊--全市城鄉程控電話容量達10萬門,傳呼通訊、行動電話發展迅速,區內已有萬門程控電話分局1座,可與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及國內各地直撥通話。
電力--開發區電力由華東大電網供電,瑞安220千伏變電所已經建成,區內現有35千伏變電所一座,近期將再建一座110千伏變電所。
供水--日供水4.5萬噸的江南水廠跨江向開發區供水。直接從飛雲江上游引水的高標準水廠--江北水廠開始動工建設,建成後是開發區主要供水源。
排水、排污--排水體制採用雨水污水分流制,污水經處理廠處理,達到國家標準後排放飛雲江。 生活依託--開發區西接老城區,北與建設中的安陽新區緊緊相依,加上以商貿、生活設施為先導的起步區建設,使開發區具備了既有完善的老城區生活、服務設施和社會保障體系為依託,又有新興的城市新區功能為其配套等優越條件,能為進區投資者提供可靠的生活、服務保障。
優惠政策
一、外商投資企業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超過15%稅率,地方所得稅超過1.5%稅率的,其超過部分所得稅由地方財政予以返回。
二、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自從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所得稅。 外商投資企業減名所得稅期滿後,當年出口產品產值占其總產值的70%以上的,可減半徵收所得稅。或經確認為先進技術企業的,可以延長三年減半徵收所得稅。
三、外商投資企業的外方投資者,將從取得的利潤直接再投資於企業,增加註冊資本,或者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外商投資企業,其經營期限不少於五年的,可退還其再投資部分
已繳納所得稅的40%。外方投資者將從企業取得的利潤直接再投資舉辦、擴建產品出口企業,全部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投資形成的新增固定資產,允許加速折舊。
四、外商投資企業的外方投資者從企業分得利潤,免徵所得稅。
五、生產性外商投企業,經營期限在十年以上的,外方投資在50萬美元以上的, 可享受區內出讓地價的5%優惠;100萬美元以上的,10%優惠;500萬美元以上的,20%優惠。
六、內資創辦生產性企業經營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自獲利年度起,第一至第二年繳納的所得稅返回80%,第三年到第五年返回40%。產品出口企業,當年出口產值占其總產值的50%以上的,先進技術或高科技產品企業,經確認並在有效期內,所得稅返回40%。
七、內資興辦高新技術企業,在區內用地可享受出讓地價的5%-20%優惠。
八、區內興辦的科研機構、技術開發性企業,享受國家規定減免徵所得稅期滿後,視科研、技術開發任務,可延續三年享受返回所得稅40%的優惠。
九、區內興辦的第三產業所得稅予以返回40%優惠。
十、在區內投資新辦企業,生產經營用水、用電,免收自來水增容費,減收電力增容費本市留成部分。
投資導向
1、投資領域: 工業--機械製造、電子電器元器件及設備、工業自動化裝備、 汽車機車配件、塑膠製品、紡織經編、服裝、工藝 美術品、食品飲料、高新技術產業及產品等。 漁業--水產品精加工、倉儲和貿易。 房地產--帶項目的土地成片開發、標準廠房、寫字樓、商場、 住宅等。 服務性行業--銀行、保險、信息諮詢、廣告、商貿代理、運 輸、賓館餐飲、旅遊等。 基礎性行業--科研機構、文化教育、衛生體育、港口碼頭、 城市基礎設施等。
2、 特別鼓勵投資項目:
(1)外商投資開辦的產品出口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 研機構;合資、合作興辦的
商業、旅遊、娛樂業;外 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興建基礎設施、公益性項目。
(2)內資興辦出口創匯企業、先進技術企業、科研機構。
(3)國內外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在開發區進行種種方式的技術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