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字義
珏 (名詞) 拼音: jué
象形兼會意。本字為“二玉相併之形”,意為“二玉相碰之聲”。
解釋:聚合在一起的兩塊玉。
雙玉,二玉相合為一珏
珏,二玉相合為一珏。――《說文》
翁伯以禮玉十珏以授仙童。――《太平廣記》引《仙傳拾遺》
作用:可以以此作為信物讓兩人拿或做禮物主人(送的人)和客人(收禮的人)各拿一部分
《左傳·莊公十八年》:“皆賜玉五瑴,馬三匹。”陸德明有釋文:“瑴,字又作珏。”又用於人名。
字典解釋
【午集上】【玉字部】 珏; 康熙筆畫:9; 頁碼:頁730第08
【唐韻】古岳切【集韻】【韻會】【正韻】訖岳切,??音覺。【說文】二玉相合為一珏。【徐鍇曰】雙玉曰珏。【集韻】或作瑴。 又【類篇】古祿切,音谷。義同。
音韻參考
[ 廣 韻 ]:古岳切,入4覺,jue,江開二入江見
[ 平水韻 ]:入聲三覺
索引參考
[故訓彙纂 ]:1445|1523.11
[康熙字典]:頁730第08
字源字形
字源演變:珏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午集上】【玉字部】珏
《唐韻》古岳切《集韻》《韻會》《正韻》訖岳切,音覺。《說文》二玉相合為一珏。《徐鍇曰》雙玉曰珏。《集韻》或作瑴。
又《類篇》古祿切,音谷。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