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秉鑒

[清]字梅僧,華亭諸生,書學趙孟頫,並能刻印,尤工寫蘭。

基本信息

簡介

王秉鑒
[明]號冰壺,扶風(今陝西扶風)人。天啟五年(1625)進士。

任職

仕至山西憲副。

特長

寫葡萄奇拙如草書,時稱傑作,《無聲詩史》。
王秉鑒畫葡萄的藤蔓,像寫草字一樣,用手指沾墨來點綴葡萄累累垂垂的果實,好像含露欲滴。

瀆職

剿賊不力,本應充軍,但被赦為贖罪。
崇禎元年,四方盜賊蜂起,江西獨無重兵,學龍以為言,詔增置千人。討平都昌、萍鄉諸盜,合閩兵擊破封山妖賊張普薇等,賊遂殄滅。
十七年五月,福王立於南京,召(學龍)拜兵部左侍郎。十月擢刑部尚書。時方治從賊之獄,仿唐制六等定罪。學龍議定,以十二月上之: 其一等應磔者:吏部員外郎宋企郊,舉人牛金星,平陽知府張嶙然,太僕少卿曹欽程,御史李振聲、喻上猷,山西提學參議黎志升,陝西左布政使陸之祺,兵科給事中高翔漢,潼關道僉事楊王休,翰林院檢討劉世芳十一人也。 二等應斬秋決者:刑科給事中光時亨,河南提學僉事鞏焴,庶吉士周鍾,兵部主事方允昌四人也。 三等應絞擬贖者:翰林修撰兼戶、兵二科都給事中陳名復,戶科給事中楊枝起、廖國遴,襄陽知府王承曾,天津兵備副使原毓宗,庶吉士何胤光,少詹事項煜七人也。
四等應戍擬贖者:禮部主事王孫蕙,翰林院檢討梁兆陽,大理寺正錢位坤,總督侍郎侯恂,山西副使王秉鑒,御史陳羽白、裴希度、張懋爵,禮部郎中劉大鞏,吏部員外郎郭萬象,給事中申芝芳、金汝礪,舉人吳達,修撰揚廷鑒及黃繼祖十五人也。

附錄

王秉槐[清]字梅僧,華亭(今上海松江)諸生。書學趙孟頫,並能刻印,尤工寫蘭。 《廣印人傳》
壬寅,以通政道參政王秉鑒為浙江布政使參政兼按察使司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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