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時拱

嘉靖十九年(1540)舉人,授杭州通判。 到任後,拒收貢物,並革除此弊端。 在任五年,時新太守到任,是夜署府起火,負失火之責歸鄉。

基本信息

王時拱(1522~?) 字日臣,號印洲,明代同安縣浯州人。嘉靖十九年(1540)舉人,授杭州通判。到任後,拒收貢物,並革除此弊端。後歷官仁和、富陽、錢塘、海寧等知縣,皆有政聲。再官廣信府同知,時奸人勾結倭寇,來擾府屬貴溪縣,他組織鄉勇,守險殲敵,又建縣城城牆。在任五年,時新太守到任,是夜署府起火,負失火之責歸鄉。因浯州孤懸海島,他攜家居於晉江安平,又在水頭建有房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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