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昭烈士

王德昭烈士,時隨父在汾陽城讀書,1916年考入山西法政大學。畢業後,他目睹當時官場之黑暗,辭去縣長之委任,蟄居太原、汾陽兩地,從事律師工作,

少時隨父在汾陽城讀書,1916年考入山西法政大學。畢業後,他目睹當時官場之黑暗,辭去縣長之委任,蟄居太原、汾陽兩地,從事律師工作。他秉性耿直,剛正不阿,曾為不少含冤受屈民眾伸張正義。1928年受理平遙縣劉氏遺孤財產受侵吞一案,親自為受害者攔車喊冤,終於打贏了這場官司。從此名聲大震,求其助理訟事者盈門。1938年日軍侵占汾陽後,他躲居天主教堂,清貧自守,始終不屈身事敵。1941年返鄉料理父親喪事後,接受抗日政府邀請,出任下曲鎮第二高等國小校長,做了許多有益於抗日的工作。1946年應邀去晉西北解放區參觀,將其兩子一女送解放區學習。1947年閻錫山在晉中平川推行“三自傳訓”,於同年6月5日(農曆四月十七),在下曲鎮製造了駭人聽聞的“四一七”慘案,殺害無辜民眾10餘人,並抓走180餘人。為了維護村民利益,下曲民眾公推他為村長,他不顧個人安危,親赴縣城與閻方據理力爭,使無辜民眾得以釋放。在任村長期間,他積極進行抗日鬥爭,秘密為我方傳遞情報,保護我地下工作人員。後被叛徒告密,於1948年被敵人抓捕,殺害於下曲鎮湯王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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