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麟中的“麟”
指的是 麒麟
1.指春秋魯哀公十四年獵獲麒麟事。相傳孔子作《春秋》至此而輟筆。
2.指春秋末期。
3.指漢武帝元狩元年年捕獲白麟事。
4.喻指著作的絕筆。
司馬談在向兒子司馬遷講述自己立志修史的動機時說道:”自獲麟以來,四百有餘歲,而諸侯相兼,史記放絕。今漢興,海內一通,明主賢君忠臣死義之士,余為太史而弗論載,廢天下之史文,余甚懼焉,汝其念哉!“(《太史公自序》)。 此處”獲麟“應為魯哀公時期西狩獲麟事件。
西狩獲麟
元、明、清《曹州府志》、《曹南文獻錄》、《巨野縣誌》(明清版本),以及相關古碑刻,皆有“西狩獲麟”之記載,其內容與諸古籍相同。且在巨野縣行政區劃、建置中,於獲麟之處,先後設有“獲麟鄉”、“獲麟堡”、“獲麟集”,並建有“麒麟寺” ,“麟遊橋”。“麟渡古流” 為巨野“八景”之一。
3中國歷史屢次“獲麟”文證
其實中國歷史上“獲麟”之事屢見,蓋非孔子一世之僅見者也。究謂是災是祥?殊難定論。
下引清季碩儒黃宗羲之“獲麟賦”以為之證:
“獲麟賦
康熙己巳,斗柄東指(北斗七星斗柄東指)。麟見餘姚,烏山胡氏。牛之將產,神光照里。狼項馬足,麕(jūn,即獐)身牛尾,遍體肉麟。間以金紫,口如噴血,聲函宮徵。其文采之陸離,豈馬牛虎鹿之可擬!唯其為天下所不恆有,雖婦人小子亦知其為是。
謂之祥者曰‘歲星所散,萬人沾壽。哲聖鳴庭,必明王在宥!(必有聖哲明王出)玉書墜地(孔子院子現麟一事),而至聖稽首。其至也因時,故出也不偶。’
謂之不祥者曰‘鋤商一獲而周室衰,孝武一獲而漢祚微。元和章和凡三年而十五見,章帝何德以堪之?安帝延光亦且三見。孝獻一年之間,十見於京師。蒼麟十六,石虎列之庭墀(chí庭院中塗色之地)。晉唐以降,無代無有。而孟蜀之邦,乃至多於狐狸。昌黎(韓愈)有言,謂之不祥也亦宜。’余曰:……”—— 《黃梨洲文集》
本賦記述康熙己巳年間在餘姚烏山一位姓胡之家的“獲麟”之事。另後文又列舉了中國歷史上30次獲麟。以及石虎得蒼麟16隻,而孟蜀之邦,蠻夷之地,麒麟像狐狸一樣多的實際情況。
麒麟乃神獸,得之祥與不祥未為可知,蓋余今世尚未見得。但通過此賦即可略知中國歷史上屢屢有“獲麟”之一事。姑存之為一證,以為備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