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
2016年11月30日,瀋陽的劉先生在當地報了旅行團飛往成都,12月4日入住峨眉山當地酒店,12月5日開始上山遊玩。當天在通過景區大門、乘坐大巴車上山的過程中,由於要坐索道,車上導遊提出,為了不耗費排隊時間,購票由導遊去負責,但需要收取索道費用,上下金頂和到萬年寺索道費一共185元,但每個人收了200元,導遊說另外15元是“猴子險”。事件回應
導遊回應
當事導遊王先生,王先生表示,當日確實收取了遊客15元的保險費,但其中有10元是坐索道的保險費,只有5元是“猴子險”。在購買索道票和保險時,為了節約遊客的時間,都是由旅行社先行墊錢專人負責,導遊現場去取票。不過,保險票的確沒有交到遊客手上,“這個需要遊客提出來,如果提出來要票就會給遊客,因為是團體票,景區也不好單個出票據”。
景區回應
峨眉山景區門票處及保險理賠處工作人員均回復,景區內並無“猴子險”這一險種,景區所售的保險除了索道險以外,只有遊客自願購買的人身意外傷害險。
2016年12月15日,成都縱冠線旅行社峨眉山分社導遊王某在帶團活動中,向全團遊客推薦購買15元/人的保險,未使用“峨眉山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規範稱呼,使用不規範宣傳欺騙遊客消費,旅遊部門將對其處罰2000元。
保單特點
旅行社峨眉山分社負責人發來的“猴子險”的保險單據顯示,這份“猴子險”其實就是人身意外傷害險。照片上僅能看到6張,當記者提出將單據全部呈現時,該負責人說,單據是疊在一起的,總共72張,需次日上班才能拍照。該負責人還表示,導遊不規範的稱呼給遊客帶來了一些誤解和困擾,向遊客表示道歉,以後一定要注意這些細節問題。事件評價
峨眉山景區為了多賺點遊客的花花鈔票,竟另類且別出心裁、巧立名目的搞了個“猴子險”,雖然景區在事發後向記者回覆:並沒有這個保險。但導遊向遊客公開收取的就是這個所謂的猴子險,遊客也在購買門票外另繳了“猴子險”,他們都眾口一詞說有這個保險,而且理直氣壯的遊客還在事後討回了這個在中國保險市場根本就不存在的保險費。顯然,“猴子險”有事實存在的確鑿證據,儘管景區予以否認,但說辭蒼白無力,無異於掩耳盜鈴、自欺欺人。
“猴子險”,是切頭切尾的把遊客當猴耍。但是,玩耍的結果恰恰是自己變成了被人“玩耍”的猴。但願不要把遊客當猴耍,那是不禮貌的,更是有損職業道德的,說得再不留情麵點,就是不折不扣的缺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