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猩猩,獸之好酒者也。大麓①之人設以醴尊②。陳12之飲器,小大具列焉。織草為履③,勾連相屬④也,而置之道旁。猩猩見,則知其誘之也,又知設者之姓名與其父母祖先,一一數而罵之。已而⑤謂其朋曰:“盍⑥少嘗之?慎無⑦多飲矣!”相與⑧取小器飲,罵而去之。已而取差⑨大者飲,又罵而去之。如是者四,不勝其唇吻⑩之甘也,遂大爵?而忘其醉。醉則群睨嘻笑,取草履著之。麓人 追之,相蹈藉而就縶,無一得免焉。其後來者亦然。
夫猩猩智矣,惡其為誘也,而卒不免於死,貪為之也。(節選自劉元卿《醒世恆言·賢奕編·警喻》)
譯文
猩猩是一種喜歡喝酒的野獸。山腳下的人擺下裝滿甜酒的酒壺,旁邊放著大大小小的酒杯。同時還編了許多草鞋,把它們勾連編綴起來,放在道路旁邊。猩猩一看,就知道這都是引誘自己上當的,它們還知道設這些圈套的人的姓名和他們的父母祖先,便一一指名罵起來。可是罵完以後,有的猩猩就對同伴說:“為什麼不去稍微嘗它一點呢?不過要小心,千萬不要多喝了!”於是就一同拿起小杯來喝。喝完了,還一邊罵著一邊把酒杯扔掉。可是過了一會兒,又拿起比較大的酒杯來喝。喝完了,又罵著把酒杯扔掉。這樣重複多次,喝得嘴唇邊甜蜜蜜的,再也克制不住了,就乾脆拿起最大的酒杯大喝起來,根本忘了會喝醉的事。喝醉以後,便在一起擠眉弄眼地嬉笑,還把草鞋拿來穿上。這時候山腳下的人就出來追捕它們,結果互相踐踏,亂作一團,一個個都被捉住,沒有一個活下。以後來的猩猩也是同樣的下場。
猩猩可算是很聰明了,也知道憎恨人家的引誘,可是最終還免不了一死,這是貪婪的結果啊!
注釋
①麓:山腳下。
②醴尊:醴,甜酒。尊同“樽”,酒杯。
③履:鞋。
④屬:zhǔ,連線。
⑤已而:隨後。
⑥盍:何不。
⑦無:通:“毋”,不,不要。
⑧相與:一齊,共同。
⑨差:chā,稍微,比較。
⑩唇吻:指嘴。爵:古代的一種酒杯。蹈藉:踐踏。卒:最終
⑪是:這樣
12.陳:放置
13.卒:最終
作者簡介
劉元卿(1544—1609),字調甫,號旋宇,一號瀘瀟,江西萍鄉人,明代著名教育家。他從小發奮讀書,隆慶四年(1570年)在江西鄉試中奪魁,後來在他人的推薦下,帶著向朝廷的上書和文卷參加會試,但因“五策傷時,懺張居正”,未獲取錄,還險遭殺身之禍。隆慶六年(1572年)他創立復禮書院。萬曆二年(1574年)再次參加考試,又沒有被取錄,於是絕意功名,回到家鄉,研究理學,收徒講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