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質論

特質論

特質論--由心理學家奧爾波特提出,他以個別的人格特質為單位,特質論用邏輯與語義的分析方法,把特質界定為個性的"心理結構",是"個人所具有的神經特性,具有支配個人行為的能力,使個人在變化的環境中給以步調一致的反應"。由於有特質,使人在不同情況下的適應行為和表現行為具有一致性。

心理學家奧爾波特以個別的人格特質為單位,特質論用邏輯與語義的分析方法,把特質界定為個性的"心理結

特質論特質論
構",是"個人所具有的神經特性,具有支配個人行為的能力,使個人在變化的環境中給以步調一致的反應"。由於有特質,使人在不同情況下的適應行為和表現行為具有一致性。例如,一個具有強烈攻擊性特質的人,對不同的情境會作出相類似的反應。又如具有"謙虛"特質的人,對不同的情境也會作出類似的反應。與領導一起工作時,表現為留心、小心、順從;在訪友時,表現為文雅、克制、依從;在遇見陌生人時,表現為笨拙、尷尬、害羞;在和父母親共進餐時,表現為熱情、迎合;在同伴給予讚揚時,表現為不願露面、不願為人注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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