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高爾頓·烏伊拉德·奧爾波特 (Gordon Willard Allport 1897.11.11-1967.10.09)是美國著名心理學家、現代個性心理學創始人之一,也是特質理論的始創者。高爾頓·烏伊拉德·奧爾波特生於美國印第安納州的蒙特蘇馬,因患肺癌逝於麻薩諸塞州的劍橋。其兄 F.奧爾波特是美國著名社會心理學家。
他在1929年第九屆國際心理學大會上發表了題為《什麼是個性特質》的論文,提出將特質作為個性的基本單位。人格特質理論的創始人。他繼承和發揚了特里普利特和莫德用實驗研究社會心理學問題的方法,推進了美國實驗社會心理學的發展和社會促進作用的廣泛研究。他證明他人在場對完成大多數任務起促進作用,對完成某些任務也可能產生不利影響。他把群體區分為工作群體和面對面群體。發現工作群體中存在的社會刺激,使個人工作在速度和數量方面有所增加。增加的量在外部身體運動的工作中比在純智力工作中要多。這種社會性增值與年齡、能力和人格特性有關。他對社會促進作用的研究在美國社會心理學界中產生了很大影響。
人格界定
奧爾波特考證了人格的這個詞的詞源,開始把它與意指面具的希臘語perxona相聯繫。他對50種有關人格的定義進行考證,並針對當時認為人格不存在和人格就是個人所不知的心靈陰暗的隱蔽處這兩種主要理論流派,在其名著《人格:心理學的解釋》(1937)一書中,得出了獲得大多數心理學家所推崇的他自己對人格的定義:“人格是個體內部決定其獨特的順應環境的那些心理生理系統中的動力組織。”嗣後,在其《人格的模式與成長》(1961)一書中,又把上述定義中的“動力組織”指人格是不斷變化的組織結構。他認為人格往往具有組織性,同時又繼承了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的“沒有已成的,一切者在變成中”的思想,認為人格從來不是已經形成的東西,而是正在變成的東西。雖然一個人從一種經驗到另一種經驗保持同一性的方面存在著相當多的相似性,但在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在面對特殊的經驗時絕非一模一樣。“生理心理系統”,是指這個動力組織需要身心共同操作,它們被不可分割地融合為一種個人統一體。人格既非純屬於心理方面,又非純屬於神經方面,兩者無法分開。“決定”,是指個人行為的產生全在於他的人格結構本身。人格不是抽象或一種隨便的虛構,人也決非僅是環境的消極反應者。人格確實存在。適合的刺激激發了人格的傾向性,人的真實本性就在行動中顯示出來。“行為思想的獨特性”有兩層含義,一是指這些行為思想乃是人的全部行為和思想,不論它是否與順應環境、滿足生物性需要有關;二是指人的全部行為和思想的個體性。奧爾波特的人格定義的兩種陳述都強調了人格的獨立性。注重研究個體而不注重研究制約人類的規律是貫穿於奧爾波特研究活動始終的主題。他三番五次地重申,決不會存在兩個完全相同的人,因此了解某個特殊個體的唯一途徑是研究這個特殊的人。
人格理論
G.W.奧爾波特鑒於對弗洛伊德主義過於強調人的潛意識的懷疑和不滿,以及心理學中的實驗化傾向而提出的人格特質理論。
奧爾波特屬於特質論者,認為個體和另一個體以一組普遍的特質相互比較,是無法獲得個體間的獨特性,且無法專注於特殊的個體特質之模式或輪廓,因為個體間重要的差距並不表現在普通的特質上,而在某些核心且組成其人格之特質上。
他認為特質是人格的基礎,是心理組織的基本建構單位,是每個人以其生理為基礎而形成的一些穩定的性格特徵。奧爾波特將人格特質區分為共同特質(common traits)和個人特質(personal traits)。共同特質是人所共有的一些特質,所有人都具有這些人格特質,人與人之間都可以在這些特質上分別加以比較,如外向性,任何人都具備這一特質,個體之間的差異只在於不同的人具備此種特質的多寡或強弱不同而已。個人特質是個人所特有的,代表著個人的獨特的行為傾向。
奧爾波特將個人特質視為一種組織結構,每一種特質在這個人的人格結構中處於不同的地位,與其他的特質處於不同的關係之中。他因而區分了三種不同的個人特質:
1.首要特質(cardinal trait)是指最能代表一個人的特點的人格特質,它在個人特質結構中處於主導性的地位,影響著這個人的行為的各個方面。
2.中心特質(central trait)是指能代表一個人的性格的核心成分。
3.次要特質(secondary trait)是指一個人的某種具體的偏好或反應傾向,如偏好某種顏色的衣服,閒暇時喜歡收拾房間,等等。
顯然,某種特質是一個人的首要特質,但在另一個人身上卻是中心特質,在第三個人身上可能只是次要特質。人們通常用中心特質來說明一個人的性格。
奧爾波特的興趣主要在於意識的部分,而非難以確定的深層潛意識。他經常談到與弗洛伊德唯一的一次見面,這次會面使他了解到弗洛伊德心理學在把握潛意識內容時忽視了一些非常重要的事實。這一點不僅對他後來理論的創立產生了深刻的影響。而且,使得他在整個的學術生涯中,都對精神分析表示反感。
弗洛伊德
奧爾波特在二十二歲參訪維也納時,寫了一封信給弗洛伊德,說他時就在城裡,想與他會面,弗洛伊德大方的接待他,但卻一聲不響的坐著,奧爾波特試圖找話題,他提到來弗洛伊德辦公室的途中,聽到一個小孩告訴他母親說:他想避開一些很髒的東西,他顯露出對髒亂的恐懼,然而他母親穿戴整齊、衣衫燙過、氣宇非凡,奧爾波特認為這與小孩畏懼髒論之間並沒有什麼聯繫。但是,如他所回憶的:弗洛伊德用他那雙仁慈的、治病救人的眼神看著我說:“那小孩是你本人嗎?”奧爾波特目瞪口呆,只好轉換了話題。他後來回憶道:“這次經驗告訴我,深層心理學研究儘管有種種好處,但它容易鑽牛角尖,而心理學家在深入潛意識的世界以前,能夠把動機等事情說明清楚,也是同樣可以獲得認可。”
統一體
這是奧爾波特的術語,指凡屬於自我的機能。自我統一體也可以叫作自我中心。自我統一體不是天生的,而是經過一段時間以後發展出來的。奧爾波特鑑別自我統一體有七種情況並指出它們在個體發展過程中的表現。在嬰幼兒前三年,出現三種情況:身體自我感、繼續自我認同感、自重(或驕傲)。在四至六歲之間,另出現兩種情況:自我擴張和自我意象。六至十二歲之間,兒童獲得自知,能藉助推理與思想以應付他所遇到的問題。青年時期,意向、長距目的與遠大目標出現了。這些都叫作固有的努力。
性格特徵
A 型性格,簡稱 A 型,指具有競爭性、強烈的包袱和很強的時間緊迫感,十分關心工作細節等心理特徵的一種性格類型。B 型性格,表現為極端保守,不願意從事冒險性工作,行為輕鬆、悠閒,對於時間壓力漠不關心,無論乾什麼總是慢慢來,不與強者比較。這一理論是福利曼與羅斯曼的研究,與奧爾波特無關。奧爾波特的理論為特質理論,將人格特質分為兩部分,一類是共同特質,指在某一社會文化形態下,大多數人或一個群體共有的相同的特質。另一類是個人特質。個人特質又分為首要特質(最典型),中心特質(構成個體獨特性)以及次要特質。
機能自主
奧爾波特認為,特質說明人的特點,也說明人的待業的策動的。人格是策動的、增長的的系統。他認為一種人格理論有它分析動機性質的中心。他提出了理想的動機理論的四個要求:(1)必須承認動機的現實性。反對S·弗洛伊德主義認為兒童時期的動機決定人一生行為的觀點,主張動機是如今的動機,過去的動機只有如今還存在才能解釋行為;(2)必須承認幾種動機的同時存在。反對把動機歸納為一種類型,如:“性”、“自我實現”“自卑”等等。他在其《人格的模式與成長》一書中指出:“動機的種類是如此的廣泛,以致難於發現普遍的構同特性”;(3)必須承認認知過程的重要性。與前人不同,他強調動機與認知過程的密切聯繫。認為不了解一個人的計畫、意願、價值觀等就不可能真正了解人的動機;(4)必須承認每一個人具有獨特的動機模式。正如兩相人不會具有相同的特質結構一樣,兩個人也不會具有相同的動機結構。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動機模式。奧爾波特採用了一個他認為能滿足以上四個要求的動機性質的要領這就是“機能自主”(全稱為“動機的機能自主”)。一個人今天的動機機能是自主的,它獨立於過去。例如,一個大學生剛學習一門課程時,很可能是因為這門課程是必修的,或因為家庭需要,或由於時間寬綽而選學,但也許在最後,他會完全被它吸引,甚至終身迷戀這門學科。這裡原發性動機也許喪失殆盡,達到目的的手段本身卻變成了目的。他認為,當動機成為自我統一體的一部分時,對這些動機的追求是因為它們本身的緣故,而再也不是為著外部的鼓勵或獎賞。他區分了兩類機能自主:(1)持續的機能自主。它是指個人盲目從事的重複性活動,並且這些活動曾一度為實現某個目的起過作用,但已不再發生作用了。這種活動的發生獨立於獎賞和過境經驗之外,是一些沒有太大意義的低水準的活動。例如一個人在退休後仍然每天早晨七時起床就是一個例子。(2)自我統一的機能自主。它包括個人的興趣、價值觀、目標、態度和情操等引起,但認為由機能自主的動機控制的行為,才是人類行為的特徵。因此機能自主的動機應該是人格心理學家研究的中心問題。
健康人格
健康人格理論
奧爾波特還論述了統我的形成過程和健康的人格。他把人格定義為一種“動力組織”,並把這種人格組織在其《生成:人格心理學的基本看法》(1955)一書中命名為“統我”(即“自我統一體”),有別於古代及後來人們稱之謂“靈魂”和“自我”的晦澀用語。統我的人格統一的根源,是人格特質的統帥。他把統我定義為:“包括人格中有利於內心統一的所有面。”完善的統我機能只有從出生到成年經過軀體自我感覺(1歲)、自我同一性的感覺(2歲)、自尊的感覺(3歲)、自我擴展的感覺(4歲)、自我意象的感覺(4~6歲)理性運用者的自我形成(6~12歲)、追求統我的形成(12歲至青春期)作為理解者自我的形成(成年)八個階段的發展才能達成。
奧爾波特的人格理論體系是面向健康人的。他反對弗洛伊德主義所持的精神病患者和健康人之間只有量的區別,沒有質的不同的觀點,認為精神病患者與健康人之間根本沒有機能上的類似性。精神病患者與健康人的區別在於前者的動機存在於過去而後者的動機存在於未來。他強烈主張健康成人的人格原則,不能由動物園、兒童、過去或精神病患者的研究引申而來。
健康人格特點
他提出了與人本主義自我實現的要求十分相似的健康人格的六個特點:
(1)自我擴展的能力。健康成人參加活動的範圍極廣。(2)密切的人際交往能力。健康成人與他人的關係是親密的,富有同情心,無占有感和嫉妒心,能寬容自己與別人在價值觀與偏偏上的差異。
(3)情緒上有安全感和自我認可。健康成人能忍受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衝突和挫折,經得起一切不幸遭遇。他們還具有一個積極的自我形象。
(4)體現知覺的現實性。健康成人看待事物是根據事物的實在情況,而不是根據自己希望的那樣來看待事物。他們在評價一種形勢和決定順應這種形勢時仍為明白。
(5)體現自我客觀化。健康成人對自己的所有和所缺都十分清楚和準確,理解真實自我與理想自我之間的差異。
(6)體現定向一致的人生觀。健康成人表現出定向一致,為一定的目的而生活,有一種主要的願望。這種定向一般來說是屬於宗教的,但不一定就是宗教。
研究方法
奧爾波特在人格研究方法方面,曾和其同事一起制定了測量支配-順從關係的調查表,即A-S反應研究;設計了測量興趣的相對強度的調查表,即價值研究。前者於是1928年編制,採用多重選擇形式,用以測量個體在日常關係中支配或服從的行為傾向。後者首先發表於1931年,採用重疊選擇方法,以測定個體生活中所重社的價值方面(理論的、經濟的、藝術的、社會的、政治的和宗教的)來評估個體的人格傾向。
理論評價
人格心理學先驅
奧爾波特是人格心理學的先驅。他重視人格的個體性,他的特質理論直接從個體本身行為的特點出發探討人格問題,這就使心理學家有可能將研究對象的各種變數於操作程式之中,解決了心理學中長期以來對人格研究只作描述和講解的困境。這種探討使他運用客觀觀察、主觀問卷等方法,在具有一定的客觀性上,直接從量上了解和研究個體本身的行為特點,以區分人與人之間的人格差異。他用紙-筆測驗對支配-順從和價值類型的測試,至今仍被廣泛使用。
動機機能理論
他還創立了動機功能的獨立理論,並率先擺脫精神分析論者病態取向而企圖建立常態人格理論。奧爾波特的人格理論也遭到了不少批評。這常常被人指責為不科學。一切科學都有必須尋求普遍規律,用一般概括的方法,而奧爾波特的人格理論則強調具體的個體研究,探討個別例子。它又不易於進行實證性研究。它還被批評為割裂了人類與動物、兒童與成人、正常人與非正常人之間的聯繫。還被指責為以損失潛意識心理為代價而過分注重有意識的心理,以損失外部原因為代價而過分注重行為的內部原因。它受到抨擊最激烈的要領是“機能性自主”。“機能性自主”否認早期經驗與人格發展的關係,認為動機只與現實有關而與過去無關。這樣的說法未免言過其實。還有人批評該人格理論總的來看,未能對人格的動態作出具體的說明,只對人格的結構進行了詳細的描述。
人物生平
大事年表
1897年11月11日奧爾波特生於印第安納州的蒙特蘇馬,父親是一個醫師。
1922年在哈佛大學師從麥獨孤,獲博士學位。後到柏林大學、漢堡大學和劍橋大學做兩年博士後研究。深受斯圖姆夫、韋特海默、苛勒等人的影響。
1924 年回到美國,在達特茅斯講授社會倫理學,後來在哈佛大學任教,1930 年後任該校心理學教授。
1924年回國在哈佛大學社會關係學系任教,1942年任心理學教授,並任系主任。
1937-1949 年任《變態與社會心理學》雜誌編輯。
1939年當選美國心理學會主席。
1963年獲美國心理學基金會金質獎章,1964年獲美國心理學會傑出科學貢獻獎。
1967年因患肺癌逝於麻薩諸塞州的劍橋。
主要成就
主要理論觀點和成就:(1)開創美國人格心理學。他在美國最先開設人格心理學課程,出版第一部人格心理學教科書,並建構一套人格心理學理論,如人格概念(強調人格動力性、組織性和獨特性)、人格特質理論、健康成熟人格理論(動機機能自主、統我及其發展階段、人格定量和個別研究法等)。(2)參與創建人本心理學。他明確規定人必須是心理學研究的出發點,極力崇尚人的尊嚴與價值,創製一套著名的價值研究人格測驗,並參與發起與資助人本心理學組織的建立。(3)奠基人本主義自我論。其特點是專門探討健康人自我、有意識自我和統我的形成與發展。
出版著作
奧爾波特著作包括:《人格:心理學的解釋》(1937)、《人格心理學的基本研究》(1955)。
奧爾波特的主要著作:《人格:心理學的解釋》、《生成:人格心理學的基本看法》、《人格的模式與成長》等。
著有《人格:一種心理學的解釋》(1937)、《人格的本質》(1950)、《成長:人格心理學的基本看法》(1955)、《人格的模式和成長》(1961)等。
奧爾波特6種價值觀
1.社會型:注重人際關係與友愛,為人處事公平正義;關心他人,樂於助人,誠實可信;喜歡民主有效的集體,建立和諧的人際關係,喜歡互相依靠共同生活,愛他人也希望被他人愛,把人與人之間的情誼放在首位,所以他們基本上不會計較得失。
2.科學型(理論型):重知識,愛科學;看重能力,勤于思考,追求真才實學;講原則,不拘人情;重理輕利,理性化,注重理性思考,反感不合道理的事情,從不為感性的事情所迷惑。
3.實用型(經濟型):看重事物的功利價值,喜歡明確學習的用處,追求實用性,講究經濟效益,追求財富積累;以是否有利於個體或集團和社會的生存與發展作為評價事物價值的標準,比起過程他們更注重結果。
4.信仰型(宗教型):追求理想與信仰;喜歡探索人生的意義與宇宙的奧秘;注重精神生活與道德修養;凡事隨緣,順其自然;相信宗教與自然的力量,有人重視今生,有人重視超越現世的價值,也有人對兩者都很重視。
5.審美型:追求藝術美感,做事盡善盡美;講究生活、學習、工作豐富多彩、和諧完美;以美感、對稱、和諧的觀點評價與體驗事物,認為美的體驗具有很大價值,討厭世俗和糾紛,和周圍人始終保持最低限度的接觸,通常給人很冷漠。
6.政治型:關心國家與民族發展,以振興國家與民族為己任;追求自尊與自強,責任感強;重視領導管理能力的培養,希望顯示自己的能力與影響;關心偉人生平;勇敢頑強,喜歡奮鬥與競爭,這類人喜歡發動組織和支配他人,認為人生就是一場戰爭為了勝利可以採取一切手段。與他人交往也是達成目的的一種手段,基本沒有情分可言。
奧爾波爾還認為類型相似的人容易親近,而不同類型的人就難以相處。但是人的價值觀不同並不代表他們就永遠無法達成共識,彼此尊重,理解對方是很重要的
著名的心理學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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