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特約可保財產(簡稱特保財產)是指經保險雙方特別約定後,在保險單中載明的保險財產。特保財產又分為不提高費率的特保財產和需要提高費率的特保財產。不提高費率的特保財產是指市場價格變化較大或無固定價格的財產,如金銀、珠寶、玉器、首飾、古玩、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和其他珍貴財物;堤堰、水閘、鐵路、涵洞、橋樑、碼頭等。需提高費率或需附貼保險特約條款的財產一般包括礦井、礦坑的地下建築物、設備和礦下物資等。
分類
1.市場價格變化較大,保險金額難以確定的財產。如金銀、珠寶、鑽石、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財產,投保時須經雙方特別約定。但對經營上述財產為主業的團體,則只要保險雙方協商投保,並就承保事宜簽訂正式保險契約即可,無須再行特約。
2.價值高、風險較特別的財產。如堤堰、水閘、鐵路、道路、涵洞、橋樑、碼頭等,這些標的價值較高,雖不易發生火災,但有洪水、地震等風險。若投保人要求投保此類財產,保險人應對其安全狀況實地查勘,一經同意承保,必須在保單上特別註明,並把保險金額逐項填寫清楚。
3.風險較大,需提高費率的財產。如礦井、礦坑內的設備和物資。承保此類財產,主要是為了滿足某些行業的特殊需要。承保時,必須經保險雙方特別約定,在保險單及明細表上載明,並視風險狀況加收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