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
最早有官方記載的特供可以追溯周朝,東晉常璩《華陽國志·巴志》記載:”武王既克殷,以其宗姬於巴,爵之以王……丹、漆、茶、蜜……皆納貢之”說明古巴蜀國有茶,而且年年進貢周武王,那么巴蜀地區的茶是自產,還是從雲南販運而來,均無史料可查。此後,各朝歷代均沿襲周禮,著“四方特產,以為特供。” 這裡的特供指專供皇帝和宮廷享用的產品。
特供皇宮貴族的產品,以清朝最盛,緣起雲貴總督鄂爾泰上貢之事。
清朝雍正十年,雲貴總督鄂爾泰在雲南設茶葉局,統管雲南茶葉貿易,選最上乘之普洱,加印私寶(即蓋上鄂爾泰私人印鑑)進貢朝廷,其餘次級茶葉方可民間交易流通。公元1732年,鄂爾泰普洱貢茶正式列入貢冊案。” 鄂爾泰進貢的普洱茶深得雍正帝喜愛,同年,即受召入京,升為保和殿大學士,居內閣首輔地位。其它各省官員皆認為是鄂爾泰特供的雲南普洱貢茶起了作用,紛紛效仿,在自己轄區找尋特產,選其中極品特供朝廷享用,期望能博得龍顏大悅,入京升官。自此,特供之風盛行,直至清末。
現代
建國之後,"特供"始自一份報告。中共中央轉發原國務院副秘書長齊燕銘在1960年7月30日擬訂的《關於對在京高級幹部和高級知識分子在副食品供應方面給予照顧問題的報告》中,把齊燕銘報告中的"在副食品方面給予照顧"改為"特需供應",從此,"特供"成了一個神秘而令人羨慕的詞語。
2007年,北京市二商局幹部高智勇曾撰文回憶,過去為保證絕對安全,涉及"特供"事務的業務幹部與職工可由商業局選調,但保衛幹部與化驗人員,必須經由公安部八局任命和市公安局選派。政治上是否可靠,出身背景、家庭成分都是審查所考慮的因素。同時,他們不僅要認真執行中央制定的"特供"政策與組織紀律,還被要求深入研究服務對象的需求喜好,並在工作中落實。
以北京為例,為方便"特供"農產品質量監管,2002年9月,北京市農委增設直接管理"特供"生產的北京市特需農產品服務中心,級別相當於正處級。各區縣農委主要負責人被指定為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區縣"特供"農產品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做到"保全全、保質量、保及時、保秘密"。
特供產品更是施行淘汰制度。2004年7月5日,北京市農委專門下發《北京市特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控體系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該辦法第八條說,市特需中心對特需農產品的生產單位實行動態管理,組織專家每年對特需農產品的生產單位進行考核,對連續兩次考核未達標單位取消其特需農產品供應資格。雖然特供產品要求嚴格,但受訪菜農仍希望能被選中。"一旦入選,既是榮譽,也是資本,日後的產品不愁銷路。"
“特供”對象不僅僅限於社會上層人士,任何有相應便利者均可能擁有其專享資源,而又為他者所不忿。這類事物有存在,還是社會公共配套、商業市場體系等未發揮好應有水準而生,短期內仍然不會消失。
同時,食品中的特供也是中國現代食品安全不受上級關注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