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營

物業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式成立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經營物業管理業務的企業型經濟實體,是獨立的企業法人。 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中的權利主要有:①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小區管理辦法;②依照物業管理契約和管理辦法對住宅小區實施管理;③依照物業管理契約和有關規定收取管理費用;④有權制止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⑤有權要求業主委員會協助管理;⑥有權選聘專營公司(如清潔公司、保全公司等)承擔專項管理業務;⑦可以實行多種經營,以其收益補充小區管理經費。 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中的義務主要有:①履行物業管理契約,依法經營;②接受業主委員會和全體業主的監督;③重大的管理措施應當提交業主委員會審議,並經業主委員會認可;④接受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住宅小區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監督指導。

物業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式成立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經營物業管理業務的企業型經濟實體,是獨立的企業法人。它屬於服務性企業,它與業主或使用人之間是平等的主體關係,它接受業主的委託,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契約的約定,對特定區域內的物業實行專業化管理並獲得相應報酬。
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中的權利主要有:①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小區管理辦法;②依照物業管理契約和管理辦法對住宅小區實施管理;③依照物業管理契約和有關規定收取管理費用;④有權制止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⑤有權要求業主委員會協助管理;⑥有權選聘專營公司(如清潔公司、保全公司等)承擔專項管理業務;⑦可以實行多種經營,以其收益補充小區管理經費。
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中的義務主要有:①履行物業管理契約,依法經營;②接受業主委員會和全體業主的監督;③重大的管理措施應當提交業主委員會審議,並經業主委員會認可;④接受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住宅小區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監督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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